陳家珮認逆線行車罰2000元停牌1個月
發佈時間:03:00 2026-03-10 HKT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今年初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途人拍攝後向警方告發。陳家珮事後承認涉案,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親自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傳票罪,她求情稱,對於事件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深感悔意,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高偉雄提醒案情嚴重,指明陳家珮當時逆線行車並非突然的決定,而是經深思熟慮後作出的行為,遂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1個月,另須交出駕駛執照。立法會秘書處回應本報指,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正按《立法會議員守則》處理相關事宜,稍後會適時回應。
45歲女被告陳家珮,昨身穿米白色大褸到法庭自行應訊,她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傳票罪,即有人告發她於2026年1月23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北行)鄰近謝斐道,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案發時3消防車停泊現場
陳家珮求情指,她對於事件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深感悔意,她事後已沒有駕駛,承諾不會再犯,她亦願意接受任何法律後果。裁判官高偉雄指陳家珮沒有任何案底或交通定罪紀錄,她擁有22年駕駛經驗,只有8次定額罰款紀錄,「唔算太差劣」。惟高官提醒案情嚴重,又涉及逆線行駛,指明陳家珮是經深思熟慮後作出行為,而非突然的決定,最終判處罰款2000元及停牌一個月。
案情指,事發前不久有人駕車載孩子到東華三院李賢義伉儷幼稚園上學,其後泊車在謝斐道近菲林明道。上述車主的妻子之後沿謝斐道行走,目睹被告駕駛的私家車突然由菲林明道(北行)左轉,駛入謝斐道向西方向,以時速10至20公里逆線行駛,再轉入光大中心。而在菲林明道(北行)近謝斐道兩旁的行人路均設「不准駛入」標誌。目擊者隨即用手機拍攝事發經過,並連同上述私家車的行車紀錄片段燒製成光碟,向警方告發。
案發時,有消防員正於附近處理一宗火警鐘響事件,其中一名消防員亦目睹被告駕車從菲林明道轉入謝斐道。消防員及目擊者均確認當時有3輛消防車停泊在謝斐道近柯布連道,以致沒有車輛可從該路口駛入謝斐道。警方調查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涉事司機及同意上述事發經過。
自行報名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陳家珮於庭外會見記者,感謝各方關心並再次就事件致歉,她指雖法庭未要求她上駕駛改進課程,她早前已自行報名,會在再次駕駛前完成駕駛改進課程。陳續指,香港的公共交通網絡非常有效率,她近日都乘搭公共交通出行,昨日則以港鐵代步。
陳家珮表示不便評論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但她已收到立法會主席李慧琼的口頭警告,就着事件的懲罰將交予監委會決定,她將努力履行立法會工作以回報市民的支持。對於高官提及她逆線行車乃「深思熟慮」的行為,陳則解釋事發當刻是粗心大意的決定,而她已向法庭表明願承受任何法律後果。
案件編號:ESS 4270/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