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聘黑工跳蒙古舞 女董事判囚3月

更新時間:03:00 2025-12-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2-18 HKT

  今年7月網上流傳觀塘恒生大酒樓聘請6男女表演蒙古舞的影片,入境處潛伏調查後揭發6名「黑工」是以訪客身份來港違規工作。54歲酒樓女董事及酒樓早前否認12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受審,裁判官施祖堯考慮種種環境證供後,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指被告身為新開張酒樓的老闆,必定緊張業務,也理應對重大營運安排瞭如指掌,不接納被告毫不知情或因疏忽犯案,更何況酒樓菜單上印有表演者的照片,表演者使用舞台必定經被告批准,被告無可能不知情,最終判她監禁3個月及罰款4.8萬元,被告其後獲准上訴期間保釋外出。
自辯毫不知情全交員工負責
  辯方求情稱,54歲女被告黃朋珍親撰求情信表達悔意,承諾日後會嚴格加強管理內部行政,不會假手於人。觀塘區議員撰寫的求情信則指,被告沒有聘用非法勞工的意圖,望法庭輕判。
  施官裁決時指,被告身為酒樓老闆,安排酒樓晚市時段等重大事務均由她決定。蒙古舞表演旨在推廣酒樓業務,酒樓菜單上印有舞蹈者照片,舞台螢幕投射「蒙古舞表演,敬請期待」的宣傳字句,舞蹈者使用舞台及房間存放財物,種種安排均不可能在被告不知情下進行。
  施官續稱,被告每日親自到酒樓處理事務,惟自辯時卻聲稱對聘請「黑工」一事毫不知情,全權交由員工負責,僅知每日需支付5000元表演費。施官認為,被告的酒樓新開張,必然緊張業務,5千元亦非九牛一毛,被告理應起碼有興趣知道誰是表演者、是否值得相關價錢等,故認為被告就算是託他人處理,也不可能坐視不理,直言其證供有違常理,難以令人信服。
  施官判刑時指強調非法勞工問題關乎公眾利益,褫奪香港人的工作機會,入境處致力打擊非法勞工,以免其「蠶食」本地就業機會,故判刑須具阻嚇性,以正視聽。雖然本案不涉剝削,犯案時間亦不算長,但被告明知舞者無合法工作資格仍予聘用,不接納被告因疏忽犯案,終判她監禁3個月及罰款4.8萬元。
  案件編號:STCC315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