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女助理胸從後擁抱 許銳生非禮罪成或須坐牢
發佈時間:03:00 2025-11-08 HKT
90年代起以紡織製造起家的利達豐環球創辦人許銳生,去年在車內摸女秘書助理的胸部,更一度伸手入她的大腿內側欲摸私處,並在中環雪茄吧從後擁抱她。66歲被告早前否認兩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陳志輝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他罪成,指案件性質嚴重「監禁係唯一合適嘅選擇」,應辯方要求將押後至12月4日判刑,待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准以5萬元保釋候懲。
陳官裁決時引述辯方對事主X的質疑,案發時X與被告的座位存在圍邊,二人之間亦隔住控制台(調節座位的迷你桌),X指被告環繞其頸部,再伸手摸胸的行為難度極高,並不合理。陳官認為,控制台的分隔並非龐大,被告亦沒有佩戴安全帶,當被告側身面向X時,非禮的舉動並非不可能,不需要離開座位亦能非禮X。
辯方另指,同車的保鑣沒有發現任何異常。陳官提及,由於X沒有大叫,僅用足夠被告聽到的音量,叫被告停下非禮之舉,故保鑣聽不到後排座位的異樣亦不足為奇。陳官引述保鑣供詞,在行車期間要留意車外的情況,前排及後排由半透明的玻璃分隔開,故未能清晰看到後排情況。陳官認為,被告非禮的行為僅佔車程的一部分,保鑣不會全程望向後座,保鑣沒有發現異樣不代表非禮沒有發生。
「佢有問我對佢有冇感覺」
陳官續提及,被告在雪茄吧外從後攬X的舉動,辯方解釋被告是想取回X手中的雪茄。陳官認為,二人僅屬上司及下屬的關係,被告沒有原因要從後貼近X的背部,並用手攬住其腰部。若被告真的想取回雪茄,被告大可以下車前取回,沒有任何逼切性要在雪茄吧的門口取回。而且被告只要叫X將雪茄歸還他便可以,並不需要相關的肢體接觸,認為辯方的解釋站不住腳,裁定他兩項非禮罪成。
陳官引述30歲事主X證供,案發時任被告的秘書助理,當晚8時許,X陪同被告等出席應酬飯局,隨後同坐私家車到中環雪茄吧,車上另有司機及保鑣。路程中,被告用雙手攬住X,X不斷掙扎,向被告表示「你醉啦」。其後,被告將手伸入X的內衣,「揸」其胸部數秒,更觸摸X的大腿內側,想沿內側位置向上掃,問X「佢有問我對佢有冇感覺」,X當時回答「無」。到達雪茄吧後,被告從後攬住X的腰部,X以身體不適為由離開,終報警求助。案件編號:KCCC 80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