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辱罵「過街老鼠」 何伯殺蟲水噴途人罰2000元
發佈時間:03:00 2025-10-22 HKT
77歲何伯因與年輕妻子何太上電視節目《東張西望》後備受關注,今年5月何伯與何太在屯門兆康站與女途人口角,遭辱罵「過街老鼠」,何伯隨即向對方噴射殺蟲水。何伯早前承認襲擊罪,求情指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現已與何太分居,現居安老院並依靠綜援維生。辯方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引述報告指,感化官認為何伯近來已避免衝突,不建議感化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終判監2個月,緩刑2年,賠償2000元。
辯方求情指感化報告正面,引述當中指77歲退休人士何煊承認案發時反應錯誤,現時願意承擔後果,負責社工亦指何伯近來避免衝突,故不建議感化,建議罰款處理。控方另引述事主需時3個星期才復原,事主認為事發後變成公眾人物,不敢再次前往案發兆康站,故要求5萬元精神及心理賠償。
鄧官指案發後事主出現紅疹,追問事主事後可有求診以及其醫療證明。控方回應指事主沒有特別接受治療,故沒有相關報告。
籲事主可另行追討
鄧官判刑指何伯原被控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改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後認罪,考慮到感化報告正面,何伯初犯,判處監禁2個月,緩刑2年,賠償2000元,籲事主如有需要可另行追討。
案情指,今年5月25日下午3時許,何伯及何太在屯門兆康站與女事主X及其兒子相遇,雙方素未謀面,卻因故發生爭執。女事主辱罵「過街老鼠」激怒何伯,何伯遂取出隨身攜帶的滅蟲噴霧向女事主噴射,導致女事主右前臂紅腫及出現紅疹,需送院治理。何伯被捕時辯稱「我噴蚊跌咗落佢手度」,但錄影會面中則承認自己一時衝動犯案,並透露因擔心遭人騷擾,經常隨身攜帶殺蟲劑自衛。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何伯於1960年代由內地來港定居,長期從事木材建築工程,與首任妻子離婚後,與年輕太太「何太」再婚,二人因上《東張西望》節目而聲名大噪,卻也因此屢遭陌生人指指點點、閒言閒語,生活備受困擾。
辯方續指,案發當日女事主無故辱罵何伯何太為「過街老鼠」,並以手機拍攝,致何伯一時情緒失控釀成本案。辯方補充,何伯與何太已分居,積蓄亦被子女「攞晒」,目前居於安老院,僅靠綜援度日。何伯近期身體狀況欠佳,需接受小腸氣手術,指骨因意外折斷尚未痊癒。
案件編號:TMCC 134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