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夥承辦商呃100萬工程合約 物業主任受審
更新時間:03:00 2025-10-1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7 HKT

71歲物業主任呂建法與兩名工程承辦商涉隱瞞利益衝突及提交虛假報價單,以獲取筲箕灣新成中心多項維修工程合約,涉款共約100萬元。3人分別被廉署起訴共4項欺詐罪,分作3案昨日提堂。
呂和其中一名承辦商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續准保釋至11月27日及12月4日再訊。餘下一名承辦商則承認1項欺詐罪,保釋至10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服令報告。
被告呂建法、案發時任新成中心物業主任,被控2項欺詐罪,指他於2017年11月至前年5月藉着欺騙,向新成中心業主立案法團隱瞞自己是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及於坤記工程公司擁有財務利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法團分別向新世代能源支付約29萬元、及向坤記工程支付約37.9萬元。
兩名涉案承辦商為大通渠務水電工程68歲東主毛文佳,及金威工程(中國)有限公司68歲董事溫文田,各被控1項欺詐罪。
一被告認欺詐 10.30判刑
溫昨承認欺詐罪,案發時他向上述法團提供了兩份看似其他承建商提供的報價單,透過金威工程報出較低價格,誘使法團判授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檢查項目的合約,涉款6.8萬元。
毛則被控案發時向上述法團訛稱兩間承辦商就16個工程項目向新成中心發出報價單,意圖誘使法團把該16個項目判授予大通渠務及支付26.1萬元。
翻查資料,呂建法是海都樓業主大會時任管委會主席,海都樓法團在2022年沒有使用市建局「招標妥」而通過3000萬元維修決議;後來有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推翻合約,相關判詞更指呂在核實委任書上嚴重失職、非真誠行事。
案件編號:ESCC2696-26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