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預計明年第四季營運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6 HKT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引入網約車服務的規管框架,訂明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均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網約車車輛須符合各項條件,包括須持有合適的第三者風險保險、符合有關車齡和驗車的要求等。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政府決心引入規管網約車服務的法律框架,處理多年來有關網約車的爭議,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的出行選擇,同時推動點對點行業現代化和年輕化,實現市民、的士、網約車共贏。
陳美寶在立法會表示,《條例》是政府踏出立法工作的重要一步,透過先確立規管的原則性事宜,為下一階段訂定技術細節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政府着手推進下一步的工作,包括與持份者聚焦討論磋商,並透過附屬法例和牌證要求訂定各項規管細節,會繼續聆聽各方的意見和建議,務求做到「以民為本,多方共贏。」《條例》將於本月24日刊憲,政府計劃在明年上半年將訂定規管細節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以期在明年年中完成相關立法程序。視乎獲發網約車服務牌照的平台的籌備工作,預計持牌網約車平台可於明年第四季內開始營運。
擬上半年提交立會審議細節
她強調,規管網約車不僅是公共交通議題,更涉及創新科技與智慧城市發展,而網約個人化點對點服務,已成為全球大城市公共交通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政府決心引入網約車服務法律框架,讓市民享有更多安全、合法合規的點對點出行選擇。
《條例》亦規定「人車綁定」,網約車車輛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只能由登記車主當司機提供服務,避免衍生網約車租賃市場,淪為炒賣。
推動點對點行業年輕化
對於政府將網約車的車齡上限定為12年是否過於寬鬆,她強調,已在安全與運力供應之間取得平衡,曾參考內地及海外多個城市的做法,發現部分城市並未對網約車車齡設限,而是由平台自行規定,故政府決定以12年作為車齡上限,希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行業靈活性,讓更多有意投入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符合申請資格。
身兼行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表示,網約車服務在內地、新加坡等國相當普及,即使過去對網約車態度保守的日本,也於去年在東京都展開試行,允許私家車司機以網約車形式載客,並考慮接納外國網約車平台,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強調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不應落後於趨勢。
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表示,業界要求在引入合法網約車服務的同時,亦必須保障的士行業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