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規管制度今生效 杜絕「仁滙式」結業事件再現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3 HKT

仁滙醫務集團今年5月突然倒閉,令大批已預訂疫苗療程的家長大失預算。為加強對私營醫療市場的監督,《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633章)下涉及「診所及小型執業診所」的規管制度今起生效,診所營辦人即日起可提交牌照申請;無牌經營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署方指,因日後持牌診所必須委任一名註冊醫生或牙醫出任「醫務行政總監」,若日後再出現類似「仁滙式」結業事件,相關人員有責任確保其醫護服務符合水準及政策;且持牌診所結業前亦須先告知衞生署,可避免出現突然結業情況。
通過衞生署電子牌照系統申請
衞生署指出,所有診所營辦人今起可通過衞生署電子牌照系統,以全電子化方式申請診所牌照;擁有超過5名註冊醫生及/或牙醫執業的診所必須持牌,相關牌照有效期不多於5年,持牌人需要為運作負全責,包括遵守衞生署署長發出的《診所實務守則》。另在2018年11月30日或以前(劃線日)運作的診所,即日起至明年4月13日內可提交申請,署方會按情況發出暫准牌照作為過渡安排;但劃線日後運作診所,包括新開業或搬至新處所者則須直接申請正式牌照。市民日後可通過掃瞄診所二維碼,以檢視對方是否持牌。
針對過往不少醫療集團營運者非醫護人員的「灰色地帶」,衞生署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主任麥懷禮坦言,牌照制度正是要規管相關「集團式」、「法團式」經營診所,「牌照條件包括要求相關診所,委任一名在本港註冊不少於4年的醫生或牙醫出任醫務行政總監;以疫苗療程為例,醫務行政總監要確保小朋友療程若中斷,要有何後續安排等」。同時,牌照亦規定每名註冊醫生或牙醫,不能同時在超過3間診所,或超過一間日間醫療中心和一間診所出任「醫務行政總監」。麥續指,署方也會通過巡查監察,「若有人違規改建,會發出警告;嚴重違規者更可能被取消牌照,營辦人也會承受相當大的經濟損失,相信具足夠阻嚇力」。
須註冊醫生或牙醫任醫務總監
至於牌照制度對醫美行業影響,麥懷禮重申,涉及注射程序只應由本地註冊醫生執行,「聲稱提供美容服務的處所,只要有註冊醫生、牙醫執業亦須持牌或領有豁免書。如為客人做抽脂,處所便必須要有日間醫療中心牌照」。另政府亦擬進一步禁止非獲准機構的處所,使用包括「醫療」、「醫科」或「醫學」等字眼以免誤導,「可能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諮詢」。
衞生署續指,5人以下的「小型執業診所」營辦人,即日起可向衞生署署長要求發出豁免書,但不論以個人、合夥或者公司形式營辦,全數合夥人或公司董事必須是註冊醫生或牙醫。署方預計全港5000間診所中,約3500間合資格取得豁免書;按照經驗,相信診所營辦人需時約一年交齊文件,會視乎其準備情況,落實無牌營辦的罰則生效時間。署方透露,自《條例》在2018年訂立以來,在2021年至今年9月底,合計對持牌私院及日間醫療中心,採取142次規管行動;而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在過去3年,每年平均亦接獲約30多宗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