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家長錢助學生讀中二 中學助理校長涉刪通訊紀錄被控

更新時間:03:00 2025-09-3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30 HKT

  屯門區Band 3政府資助中文中學「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安排學生入讀中二後,拒絕家長一萬元人民幣賄款,並主動向校長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後,孔少丹與家長涉刪除二人所有相關通訊紀錄。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訊,兩人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兩人均獲准保釋外出候訊。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50歲)及學生家長蔡鈺(38歲),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二人於2024年9月12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銷毀或干擾廉署就蔡鈺涉嫌貪污而展開的刑事調查資料。
家長電子支付萬元人民幣
  報稱居於深圳的蔡鈺昨被押解到庭,孔少丹則自行到庭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保釋,惟要求法庭施加嚴格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並須通知廉署任何住址更改。由於蔡鈺在港無固定居所,須於本周四或之前提供替代地址。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另批准孔少丹以一萬元保釋,蔡鈺則以3000元保釋。
  廉署調查表示,蔡鈺兒子案發時原獲分配蔡章閣中學中二學位,孔少丹去年7月審閱其學歷文件後,要求蔡鈺兒子須通過入學試方可入讀中二。惟蔡鈺兒子拒絕應考,最終安排入讀中一。
  蔡鈺去年8月向孔少丹發訊要求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孔少丹其後回覆指,基於學位情況,其兒子只要出席考試,無論合格與否,都能入讀中二。蔡鈺便以電子支付工具向孔少丹發送一萬元人民幣,惟孔少丹拒絕接受,並於8月下旬主動向校長匯報事件。
廉署調查 提醒勿刪紀錄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會見孔少丹時提醒他與蔡鈺之間的通訊紀錄屬貪污證據,切勿刪除,但兩人其後涉嫌會面並商討刪除通訊紀錄,蔡鈺在會面後刪除所有相關訊息,廉署遂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名起訴二人。
  廉署發言人重申,絕不姑息任何妨礙貪污調查的不法行為,並強調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及罰款,刑期及金額均無上限。案件編號:TMCC 200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