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幼童追浪打卡沖倒 兩外籍婦涉虐兒被捕

更新時間:03:00 2025-09-26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9-26 HKT

每當颱風來襲,部分港人熱衷於追風逐浪,甚至進行水上活動,日前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期間更有一家四口在防波堤觀浪,結果3人墮海險死,當局再三呼籲市民切勿以身犯險,惟一名外籍母親與兒子和女友人在十號風球懸掛期間在岸邊「打卡」,其間遭泊岸大浪沖擊倒地,幸未被捲入怒海。相關影片經網上流傳引起全城熱議,警方主動展開追查,昨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的罪行拘捕母親及其女友人。

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的兩人,分別是印度籍的36歲男童母親,以及斯里蘭卡籍的32歲女友人,兩人均持有香港身份證;與她們同行的男童則為8歲。
  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昨晚在簡報會表示,警方留意到一段短片前日在社交媒體流傳,影片可見兩名成人帶同一名男童在港島南區海怡半島岸邊觀浪,其間大浪洶湧,當中一名成人以手機與男童自拍,突然岸邊湧起數米高的巨浪,3人走避不及,被沖上岸的巨浪撞擊至倒地,幸好大浪沒有將他們捲入海中。
探員登門揭男孩手腳擦傷
  警方對事件十分重視,張蔚珊說人員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迅速鎖定兩名涉案人士的身份,西區警區刑事部探員昨午在香港仔一個住宅拘捕兩人。探員亦於單位內看到受害的8歲男童,他被送往醫院檢查,初步發現其手腳明顯擦傷。
  張蔚珊強調,政府在「樺加沙」襲港之前,已透過不同媒介勸喻市民切勿在颱風吹襲期間追風逐浪,但仍有人不聽勸喻,令自己身處險境,今次事件可見有家長明知危險仍帶同子女進行高風險行為,這些罔顧兒童安全的行為會觸犯疏忽看管兒童的罪行,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警方強烈譴責個別人士在極端天氣下帶同年幼小童到岸邊觀浪的不負責任行為,「強風吹襲,加上大浪淹至,成人都未必能夠抵擋大浪的衝力,更加難以照顧同行的小朋友,嚴重危害小朋友的安全。」
  張直言,警方會繼續調查其他類似事件,包括進行網上巡邏,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
  另外,根據泳灘規例,任何人進入已經關閉的泳灘即屬違法,可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元及監禁14日。張說,警方於前日十號颶風信號生效期間接報,指有泳客進入屯門黃金泳灘游泳,警方會進一步調查,不排除檢控相關人士。
柴灣墮海漢經營裝修 妻為主婦
  觀浪意外發生於本周二下午3時25分,甄氏一家四口冒着八號風球在柴灣嘉業街防波堤觀浪,突然大浪湧至,將38歲李姓母親及5歲兒子捲入海中,40歲姓甄父親見狀跳入海中救人,惟拯救未果,亦要待救。有市民拋出繩索,嘗試將他們拉上岸,但不成功,不久一艘舢舨駛至,漁民父子救起昏迷的兒子和母親,父親則清醒扶着船頭。3人其後被消防員救回岸上,被送往醫院搶救,沒有受傷的9歲女兒由警員陪同到醫院。兩母子送院後一度情況危殆,母親及兒子昨日情況分別為穩定及嚴重,父親昨日已出院。
  《星島》記者昨午到訪甄家位於柴灣的寓所,但屋內無人。鄰居林太表示,甄先生經營裝修公司,太太為家庭主婦,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居於該單位多年,形容甄氏「一家人好幸福,小朋友好乖,太太好勤力湊小朋友,又會出去做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