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中介在港掛牌 「雙向執業」或涉跨境銷售
發佈時間:03:00 2025-09-16 HKT

消息指,部分保險公司為吸引內地客,推行「雙向執業」計劃,招攬在內地執業的保險中介在港註冊掛牌,同時在兩地進行業務。惟有關安排或涉及「跨境銷售」,保監局回應指,雖無禁止持有內地或其他地區的保險中介牌照者申請本港牌照,但強調所有銷售活動必須在本港境內進行。
保監局:銷售必須境內進行
內地社交平台傳出,有本港大型保險公司近月在內地宣傳,稱持牌代理人毋須放棄原有團隊和福利,亦可加入香港保險團隊、在港掛牌銷售保險,更指已有成功案例。有本地業界人士認為,若代理人同時持有兩地牌照,並向內地客戶推銷本港產品,有機會觸及跨境銷售,存灰色地帶。
保監局回覆指,《保險業條例》並無禁止持有內地或其他地區的保險中介人牌照者申請本港牌照,局方會全面評估申請人是否屬「適當人選」,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是否如實及全面披露其職業背景及持牌狀況、是否存在潛在或實際的利益衝突,以及主事人的適當措施能否有效處理有關風險;誠信、財務狀況、操守及過往違規紀錄等亦納入考慮範圍。
局方強調,持有本地保險中介人牌照,只代表可在香港從事保險銷售活動,沒有授權在香港境外從事保險中介工作。持牌人若於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相關活動,必須嚴格遵守當地法律及監管要求,否則可能會影響其在香港繼續持牌的資格。
局方亦提醒,有關主事人(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公司)有責任制訂和實施有效的內部管控程序;投保人亦應注意,香港人壽保單的整個銷售過程必須在香港境內進行,若部分招攬活動於內地進行,或影響保單的效力以及日後的調查處理。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會長鄭文標則表示,截至目前未接獲任何正規香港保險公司開展此類招募,若市場存在有關行為,極可能是不法人士或個別違規保險代理擅自開展的虛假招募,「已嚴重違反保監局的規管要求,屬絕對的違規違法行為。」
他指,內地居民若未持有香港身份證,並不符合申請本地中介人牌照的資格,自然無法獲得發牌;香港保險產品必須由持牌中介人在香港境內銷售,全程受保監局嚴格監管。因此,所謂「雙向執業」的說法不會成立,市場上亦不存在「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