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炒賣網約車限車主登記駕駛
發佈時間:03:00 2025-09-05 HKT

規管網約車的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下周三將在立法會首讀,預計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4季起營運。草案建議,網約車須由持牌平台提供服務,無牌經營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一年。網約車車齡須低於12年,司機須有「駕駛許可證」,並須以個人名義登記的私家車申請「車輛許可證」,以防止炒賣。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紹雄表示,草案有機會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通過,建議政府考慮在訂立附屬法例時,才一併處理發牌數目等較具爭議的細節。
《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今日刊憲。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文件,提及持牌平台有責任確保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司機是其駕駛的網約車車輛的登記車主,違反有關規定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一萬元。車輛方面,私家車須領取「車輛許可證」,僅限登記車主本人駕駛,不可轉讓;車齡上限為12年,須購買第三者保險,並展示指定標識。違規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至於車輛許可證有效期一年,可續期最多5年。
車齡上限12年 須購第三者保險
另外,司機須領取「駕駛許可證」,不可轉讓。申請資格為21歲或以上香港永久居民、持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牌滿一年、5年內無嚴重交通罪行、須通過測驗及職前課程。而持有的士駕駛執照者,則可獲豁免直接申請網約車駕駛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可無限續期。至於網約車數目,政府表明會實施「總量控制」,但具體數字待明年上半年透過附屬法例確定,強調會考慮乘客需求、道路容量、公共交通生態及行業可持續性。
立法時間表方面,政府指會積極配合立法會審議工作,並爭取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通過草案,預計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的立法建議,明年第3季內分階段公布邀請平台、車輛和司機申請相關的牌證;同時實施全新駕駛網約車資格測驗,及於明年第4季公布牌證申請結果。視乎獲發網約車服務牌照的平台的籌備工作,預計首批持牌平台最快明年第4季內開始營運。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紹雄表示,的士車隊首次加入車齡上限為3年,遠低於網約車的12年,政府需交代日後網約車會否進一步影響的士車隊,「的士業界早已反映7年車齡都太長,擔心吸引部分人買二手車做網約服務」。他指,若不涉爭議內容,有機會於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通過條例草案,建議政府考慮在訂立附屬法例時,才一併納入車齡限制、發牌數目等較具爭議的細節,「12年的車齡限制,可能隨着未來發展要進一步修訂。若放在主體法例中,未來作修訂時會花較長時間。」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相信在目前的建議下,車輛許可證將無炒賣空間,「車要綁住人,且必須由車主自己開,不能租給別人。加上車輛許可證需逐年續期,要炒賣難上加難」。他進一步建議,網約車平台日後發單給車輛時,可要求司機作人面識別,確保接單人士是網約車輛的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