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載客取酬4罪 內地黑工還柙候訊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4 HKT

近期香港不法分子在社交平台上招攬內地人士,提供一條龍服務安排來港非法載客「賺快錢」,港島總區刑事部及交通部一連三日進行聯合行動,成功打擊兩個白牌車犯罪集團,拘捕3男1女。其中一名27歲持雙程證的內地無業男子,涉嫌透過網約車平台在香港接客取酬接送,駕駛時違規橫過連續白線。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非法取酬載客等4罪,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期間還柙候訊,辯方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駕駛時違規橫過連續白線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跟進運輸署調查車輛的相關文件、被告出入境紀錄、驗車報告等。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提出保釋申請被拒,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被告期間需還柙候訊。
27歲男被告鄧富淼被控4項罪名,包括「橫過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駕駛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無第三者保險使用車輛」及「違反逗留條件」。控罪書指他持雙程證來港,報稱無業,在港沒有固定居所。
鄧被控於2025年8月20日,在灣仔告士打道(西行線)近波斯富街,身為一輛私家車的司機,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沒有確保該車輛或其任何部分,不在亦不駛越或橫過如《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附表2第502號圖形所示,並放置在車路上的連續白線或其任何部分之上。
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駕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違反對其訪港有效的逗留條件,即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但他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准許而在該處接受僱傭工作。
港島總區刑事部及交通部最近公布,近年本港牽涉網約車的罪行數字有上升趨勢,港島總區交通部今年進行9次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共截查18名網約車司機,並拘捕其中8男2女,年齡介乎27至59歲。他們涉沒有申請相關許可證情況下,透過網約車平台,用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有許可證,才可載客取酬。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6個月,涉事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6個月;再次干犯者則可被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亦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
案件編號:ESCC218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