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被告要求復原關鍵短訊 大律師鄭明斌專業失當停牌3月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1 HKT

曾於警司涉嫌非禮女下屬案中,代表沙頭角警區時任指揮官陸振中的大律師鄭明斌(圖),2017年因為沒有按販毒案被告指示,盡力復原脫罪關鍵的電話訊息,以致被告被裁定販毒罪成,判囚11年9個月。被告服刑近2年半後上訴得直,無罪釋放。大律師公會昨日向會員發公告,交代鄭明斌因此被裁定專業失當罪成,同日起須停牌3個月,並承擔大律師紀律審裁組研訊6成半訟費。
大律師鄭明斌自1995年起執業,2009年起先後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大律師公會公告交代,鄭明斌被投訴3項專業失當,其中一項專業失當被裁定罪成。大律師紀律審裁組研訊後指,鄭明斌案中獲法援委派代表販毒案被告詹曉儀辯護,2017年2月20日在預審前會見對方。詹曉儀曾向代表律師給予書面指示,提到2016年案發時欠債,急需「搵快錢」,5月中起經WhatsApp聯絡一名不知名人士,對方提供5萬元要求詹曉儀帶貨到日本兩趟,詹曉儀曾問及貨物詳情,對方初時指「DD」,後指象牙粉。詹曉儀信以為真,嘗試上網查證後相信合法。
其後對方要求詹曉儀先到內地一趟接貨,並提供報酬3000元,詹曉儀應允,經落馬洲口岸回港時被捕,行李內被發現逾864克氯胺酮。詹曉儀被捕後同意在受監控下送貨,取回電話時刪除了所有涉案訊息,然而訊息能助其開脫罪責。詹曉儀最後被裁定販毒罪成,2017年5月判囚11年9個月,服刑近2年半後,2019年10月在控方不反對下上訴得直,無罪釋放,毋須重審。
販毒罪成服刑逾2年後上訴得直
大律師公會2022年提出3項專業失當投訴,於前年年中大律師紀律審裁組舉行研訊,詹曉儀曾為此作供。2017年3月原審前,控方向辯方提供了第2批增添證物,當中包括海關專家檢驗報告,當中成功復原涉案文字訊息。鄭明斌聲稱未曾從代表律師一方收到上述證物,大律師公會則反駁指鄭明斌理應能發現遺漏。
審裁組認為涉案復原訊息對詹曉儀辯護至關重要,鄭明斌稱當時認為沒有技術可以復原訊息,又擔心訊息會帶來反效果,沒有要求代表律師跟進。審裁組接納其說法,認為鄭明斌雖無相關知識,但沒有應詹曉儀要求尋找解決辦法,尋求專家意見等,以致沒有跟進,否則鄭明斌便會帶出涉案訊息,確保公平審訊。審裁組終認為事件性質嚴重,詹曉儀清楚指示下,鄭明斌理應尋求專業協助,卻始終沒有跟進行動,故專業失當罪成,判處停牌3個月,須付研訊6成半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