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趁風打劫」涉三宗爆竊落網
更新時間:03:00 2025-08-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1 HKT

黃大仙一間餐廳上周被爆竊,警方翻查「天眼」片段後鎖定目標,前日拘捕1名男子,揭發他於去年9月至上月期間,曾爆竊區內另一間餐廳及一間麵包店,3宗案件共涉8萬元財物。調查顯示竊賊「趁風打劫」,他專覷準天氣惡劣期間,加上街上人流稀疏時犯案,以減低被揭發的風險。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主管溫文健偵緝督察表示,警方於上周四早上接獲報案,指黃大仙彩虹一商場地舖餐廳的大門掛鎖及鐵鏈被破壞,收銀處有被搜掠痕跡。負責人點算後發現裝有現金的保險箱、錢箱及一部平板電腦被盜,損失約2萬5千元。
警員聞訊到場,在餐廳內檢獲涉案的爆竊工具,稍後在啟德協調道一帶,搜獲被盜的保險箱及錢箱。黃大仙警區刑事部接手調查,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銳眼計劃」下所安裝的政府閉路電視片段蒐證,鎖定疑犯身份。
憑電視片段鎖定疑犯身份
前日下午,探員在旺角區以涉嫌「爆竊」拘捕1名41歲本地無業男子,檢獲其犯案時所穿的衣物、物品、及起回部分涉案贓款,一併帶署扣查。調查顯示,竊賊專向低設防店舖落手,如只得扣鎖或鐵鏈鎖門,便可輕易以工具撬開門鎖入內犯案。有人並於去年9月至本年7月期間,曾爆竊黃大仙區內分別位於商場地舖一間餐廳及一間麵包店,3宗案件共涉8萬元財物。
警方留意到竊賊專覷商場地舖餐廳及麵包店為目標,選擇深夜時份及惡劣天氣期間,如颱風警告信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利用街道上人流稀少的特點犯案,以減少被揭發的風險。
警方重申,入屋犯案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任何人干犯入屋犯法,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亦提醒商戶需提升店舖防盜系統,如安裝閉路電視;警報功能感應器,或連接警鐘的防盜系統。如得知惡劣天氣即將來臨時,應避免將大量現金存放店內,以免賊人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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