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揮傘襲擊前高級警司索賠
發佈時間:03:00 2025-08-12 HKT
港大畢業生在2019年沙田新城市廣場示威期間,揮動雨傘襲擊時任高級警司,導致其右手無名指骨折,於2021年經審訊後被裁定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成判囚5年半。時任高級警司乃入稟向獄中的港大畢業生提出民事索償,案件昨區域法院開審。已退休的事主供稱「呢幾年右手無名指觸及嘅地方有刺痛同麻痹」,故索償痛楚及生活不便的費用、及3000元專項費用。專項費用包括覆診時的士車資、醫藥費、骨膠原補品等費用,法官羅麗萍將案件押後今天進行結案陳詞。
現年56歲原告梁子健,事發時任高級警司,其後晉升為沙田警區指揮官,去年7月退休,被告則是杜啟華,去年10月刑滿獲釋。入稟狀指,被告在2019年7月14日晚上9時54分於沙田新城市廣場3樓「LONGCHAMP」商舖外向原告施襲,使他蒙受損失,遂入稟追討賠償。
襲擊案罪成 判囚5年半
代表原告的大律師束文浩開案陳詞稱,本案牽涉責任問題及金額賠償。就責任問題而言,杜襲擊梁一案已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故原告會依賴刑事法官的裁決內容。至於金額賠償方面,原告就痛楚及生活不便的損失作索償,惟未提及實際金額,另索償3000元的專項賠償。
現任九巴公司行政總監的梁子健供稱「呢幾年右手無名指觸及嘅地方有刺痛同麻痹」,向醫生問診後獲告知「神經線受傷無可能完全復原」。羅官詢問傷勢對工作是否有影響時,梁回應「打keyboard(鍵盤)會好煩,對心理上較多影響」。
刑滿出獄的杜啟華親自盤問梁,質疑梁捏造右手無名指的麻痹及觸痛感,梁反駁「刺痛感唔撞就無,痹痛感天氣轉變就有」。梁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沒有再覆診,杜質疑梁誇大傷勢,梁回應「一開始我相信傷勢唔會復發,但原來刺痛感仲存在」。杜另引述醫療報告,指出梁右手握力比左手大,梁即表示理應比較右手在受傷前及後的分別。
杜續質疑,梁右手無名指的痛楚是因身體老化造成,梁即反駁「我其他身體部位無呢種感覺」。原告梁子健盤問時指,杜在刑事案曾認襲擊他,惟在是宗民事案則稱沒有身體接觸。杜重申,確實有向梁揮動雨傘,惟沒有襲擊梁的右手無名指。案件編號:DCPI1968/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