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服務投訴多長者被游說67月長約

更新時間:03:00 2025-07-16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7-16 HKT

  電話、網絡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惟消委會在過去兩年,每年均接獲逾3000宗與電訊服務相關的投訴,今年單是上半年已接獲1340宗投訴,長者個案佔比更升至逾11%。有個案涉及八旬長者遭銷售人員游說簽署購入多項性質相似增值服務,月費暴增至600元,合約期更長達67個月。另近年亦有投訴個案涉款高達20萬元,投訴人購入「漫遊數據通行證」後到約旦出差,事後始知約旦不在覆蓋範圍內,而遭追收天價漫遊服務費。 
消委會在過去3年半累計接獲9713宗電訊服務相關投訴,當中長者個案佔比呈現升勢,由2022年佔整體約9%,升至今年上半年的逾11%。當中有個案則涉及80歲、患白內障的獨居長者,他過去一直使用月費低於100元的電訊服務,惟去年8月經電訊商門市職員推介後,竟簽下一份月費約600元、長達67個月的服務合約,當中包括副卡及2組漫遊數據通行證等服務,亦附送4組雲端儲存空間服務。惟其子事後發現,相關雲端服務若免費試用3個月後不取消,便要再交60元月費,且多項增值服務性質亦重疊,質疑門市職員明知父親無外遊習慣、亦不需副卡,卻仍「過度銷售」。
  消委會指,上述個案經介入後,電訊商同意取消所有副卡及增值服務;又提醒因不少長者現時已會使用通訊軟件,或自行上網,故涉及長者的投訴個案勢將越來越多,呼籲長者簽合約時要多加注意。
  另外,雖然消委會過去3年多來處理的投訴個案,成功率超過7成,但當中一宗涉款高達20萬元「天價漫遊費」個案,因以公司名義開立「商業帳戶」,超出消委會職能,須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對方亦稱會考慮聯絡通訊辦。
  消委會透露,該個案在2023年接獲,投訴人在約旦出差時使用漫遊數據服務,但事後遭追收20萬元數據費,電訊商解釋約旦不屬其「漫遊數據通行證」覆蓋範圍;投訴人不滿電訊商在提供服務前,未作出提示和警告,令用戶誤用價格高昂的漫遊數據。
  通訊局回覆《星島》指,在2023和2024年分別接獲1579宗及1683宗涉及消費者的電訊服務投訴;今年上半年亦有799宗。通訊辦一般在取得投訴人書面同意後,會將個案轉介至有關電訊商跟進;若有充分表面證據證明電訊商可能違反《電訊條例》,局方會再作詳細調查,若證違規會依法採取規管行動,亦呼籲赴約旦後遭收「天價帳單」的事主聯絡通訊辦以便作進一步跟進。
Wi-Fi蛋連不上 退款等365工作天
  租「Wi-Fi蛋」亦要小心。有女士今年初花120元租借5天「Wi-Fi蛋」,並繳付1000元押金,惟抵達日本後才發現根本連不上當地網絡,需要另買漫遊數據服務。雖然租借「Wi-Fi蛋」公司承諾全額退款,但她返港後遲遲收不到款項,追問下對方始引用服務條款,稱要由還機日起計「365個工作天」後才能退還,更促她若有不滿可向發卡銀行申請交易爭議退還款項;惟她照辦後未能成功。個案經消委會介入後,仍未能聯絡到涉事公司,只能建議投訴人另行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