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最小僅9歲 犯案者多經交友程式下手

更新時間:03:00 2025-04-0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05 HKT

  本港警方去年錄得80案與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案件,當中4成涉及犯案者透過社交平台、交友程式或網絡遊戲認識受害兒童,較2023年上升17宗。近8成受害人年齡介乎12歲至16歲,最年幼的僅9歲,以女性為主。當中27宗案件涉利用或促使兒童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犯案者透過社交平台或交友程式接近受害人,博取信任後要求提供私密影像,並以此作要脅提供更多影像,甚或進行進一步性活動。
  警方舉例,一名女童在交友程式認識自稱同齡網友,對方以了解女童衣着品味為藉口,要求其提供私密影像,女童5天內發送60張私密照片及影片,卻遭對方恐嚇公開並要求更多;另有女童在遊戲中認識自稱同齡網友,為配合角色扮演,女童多次傳送裸照及影片,當她打算終止時,對方卻以公開照片要脅,要求更多裸露影像。
籲家長多了解子女網上活動
  另外,警方錄得22宗涉製造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部分犯案者利用網上交友接觸受害人,誘騙兒童分享裸照,隨後更進一步約見並性侵,部分過程還被錄影;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件則錄得28宗,當中超過8成與網上活動有關,而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則有3宗。
  警隊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呼籲家長,應多提升網絡知識及了解子女的網上活動,並從小灌輸正確價值觀及性教育知識,教導子女自我保護,如封鎖可疑人士及辨別應否在網上分享的內容等,他亦提醒,收集兒童色情物品可能是戀童癖徵兆,應及早求助。
  警方強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而發布、製作等更嚴重罪行,最高可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8年,並重申下載或儲存相關內容是助長犯罪行為,對兒童造成進一步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