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送貨員搖死親女 罪成囚終身

更新時間:03:00 2025-03-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3-27 HKT

  現年42歲男送貨員早年懷疑坐月女友出軌鬧分手後,向女友淋潑通渠水致對方嚴重燙傷留疤,出獄後多次虐待親女,包括猛烈搖晃女兒致腦出血,女兒留院11日後,於3歲生日當天不治離世。送貨員在審訊前承認虐兒罪,4男3女陪審團上周四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兒相處時也有歡樂時光,相信事件並非非黑即白。法官黎婉姫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行為非常惡劣,令人不可思議,向女友淋通渠水判監後,多次對親生女兒暴力施虐,犯下第二宗更暴力的罪行。法庭須處阻嚇性刑罰,以保護手無寸鐵的幼兒,最終就虐兒罪判被告監禁6年5個月,另就謀殺罪依例判終身監禁。

黎官斥被告劉佳坪因向女友淋通渠水被判入獄,出獄後僅一個半月,已開始多次虐待親女梁雅思,包括「扭耳仔」、「搣大臂」、指罵女兒時用手指大力篤額頭致瘀傷,猛烈搖晃女兒致「搖晃兒童綜合症」,終引致原本活潑開朗的女兒死亡。被告作為死者的親父,卻對死者施以惡劣的暴力行為,部分施虐位置隱蔽,明顯故意隱瞞,即使沒有本案的悲劇,亦會對死者的日後成長及發育造成傷害,下令被告就虐兒罪判入獄6年5個月。
多次持花灑向死者狂淋冷水
  黎官接納專家證人、瑪嘉烈醫院兒科顧問醫生關日華口供,提及死者的胸腺明顯退化至老人家的重量,顯然長期承受毒性壓力,脗合遭受虐待的特徵。儘管被告開審前承認部分案情,包括他在死者於室內的地板大便後,將死者帶到浴室用水淋濕死者,以及兩度趁死者哭泣時用手捉其肩膀,不停前後搖晃,惟這些行為必然未能導致死者胸腺退化如此嚴重,肯定存在其他虐待行為。
  被告與死者母親梁小欣自2016年成為情侶同居,梁小欣在2017年7月29日誕下死者梁雅思的兩周後,被告因向梁小欣淋潑通渠水入獄20個月,而死者則在寄養家庭居住。梁小欣在2020年接回死者,被告在同年4月20日出獄後便與兩母女同住。同年5月起,鄰居不時聽見其單位傳出男人發脾氣時發出的爭執聲,以及女童的哭泣聲。同年7月上旬更開始聽見有人用拳頭打牆的聲音,與用硬物撞擊地板的聲音。
  梁小欣曾憶述被告5月至7月間,對待死者的態度越來越粗暴,原本性格開朗活潑的死者亦開始變得沉默「成日嬲爆爆」,更會不時無故發脾氣,擔心犯下錯誤。被告不但在指駡死者時用手指「篤」其額頭致瘀傷,更要求死者做20下仰臥起坐,要求死者唱歌,但死者明顯強顏歡笑,面露難色。
  梁小欣另曾目睹被告三度胸壓死者頭部令她無法呼吸,即使梁小欣當面指斥其行為或致死者窒息,被告仍充耳不聞,「好似無王管咁」。梁小欣曾嘗試用手機記錄被告的施虐行為,惟遭被告發現後被逼刪除,被告更用白色風扇擊向梁小欣,令梁小欣左腳受傷流血並「有嗰窿」。
  被告曾在數月內5次將死者抱進廁所,一手夾住死者頭部,一手持花灑向死者狂淋冷水,令死者全身濕透,雙腿凌空嚎啕大哭。期間被告稱「佢喊,要淋到佢唔喊先停」,惟梁小欣因害怕與被告正面衝突,而沒有制止被告「好奇怪」的行為。
  被告在6月亦曾作出8至10次猛烈搖晃死者之舉,梁小欣目睹被告在死者哭泣時,用雙手插在死者腋下,或捉住死者手臂的方式,前後搖晃死者,致死者身上出現青色的瘀傷及手指印。梁小欣曾指責被告「你咁搖佢,會整斷佢條頸」,惟被告沒有理會。
母目睹女兒頭部被撼落地下
  梁小欣在7月13日中午突然聽見死者的尖叫聲,隨即見被告用雙手捉住女兒的小腿,將她倒轉成頭朝下的姿勢,將女兒頭部撼落地下後再拉起,當時女兒的頭部與地下相隔3至4吋。被告另曾趁死者在床上站立時,4至5次抽拉死者小腿,令她向後跌倒。
  梁小欣在7月18日上午離開案發單位外出買早餐時,獨留被告及死者二人在家。約半小時後,被告報警稱死者在家中滑倒昏迷,死者遂被送往明愛醫院急救,留醫深切治療部,醫生發現死者的兩邊腹股溝有瘀傷。被告於同日晚上被捕,於警誡下承認曾體罰死者,包括「扭耳仔」、「搣大臂」等。死者在同月29日即其3歲生日當天正式死亡。
  案件編號:HCCC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