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8歲以下兒童乘私家車須用安全座椅

更新時間:03:00 2025-02-2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25 HKT

  運輸署提醒私家車司機,由今年11月1日起,兒童乘坐私家車時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例如兒童安全座椅。警方可向違反規定的司機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案情嚴重則可交由法庭審理,最高罰款2000元。有市民稱措施合理,罰款也起到警示作用。
除非身高達1.35米
  運輸署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八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座位,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八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私家車。
  除傳統設計的兒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類便攜式兒童束縛設備,如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可折疊幼兒增高座位等供選擇。
  運輸署發言人說,新規定的目的是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兒童束縛設備可在交通意外中有效保護年幼乘客,大幅減低死亡或重傷風險。發言人提醒家長、監護人或接載兒童的私家車司機在購置相關設備時,應選擇適合兒童年齡及身形的設備,留意包裝說明及遵照指引安裝。如選用國際標準化組織固定裝置(ISOFIX)安全座椅,需加倍注意適用的汽車型號。如有疑問,應向製造或零售商查詢產品標準,以確認符合法例要求。
  運輸署回覆《星島》查詢時表示,根據紀錄,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沒有8歲以下私家車乘客於交通意外中死亡,但在2023年及2024年則分別有1位及2位私家車乘客受重傷。署方發言人又指,仍有空間進一步提高私家車使用兒童束縛設備的法例規定,為兒童乘客提供更大保障。
張欣宇:跟上世界主流標準
  育有一名3歲半孩子的周女士表示,孩子出生前已購買兒童安全椅,認為措施可以保障小朋友安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欣宇對《星島》指,今次修例是為了同其他國家及地區看齊,強調過往本港在此方面管理特別寬鬆,急需跟上世界主流標準。本身有3個孩子的他表示,「如果帶小朋友去外國旅行,要road trip或者搭私家車或者Uber,都需要提前自己準備,是為了配合番當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