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全港打擊白牌車扣查8司機

更新時間:03:00 2025-02-20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20 HKT

  警方昨日進行一項全港性反非法載客取酬、即俗稱「白牌車」的執法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放蛇」,行動中截獲8輛涉案私家車,扣查8名司機。警方指道路安全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會根據行動優次緩急,配備適當資源和人手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活動。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鄭皓銘高級督察表示,涉案扣查8名司機包括6男2女,年齡介乎36歲至63歲,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而在行動中,警方扣查了3輛涉案私家車作進一步檢驗。
  鄭皓銘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