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食環署「簽場」 揭幕日即封場3句鐘

更新時間:03:00 2025-02-1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3 HKT

  市集於平安夜揭幕日臨時封場3小時,有檔主稱疑涉未獲食環署「簽場」就對外開放,食環署向本報證實,由於事前未收齊所需文件,故活動當日兩度主動聯絡主辦方,並派員實地巡察及處理。
食署當日派員實地巡察處理
  食環署指,任何人士如欲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必須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申請牌照。食環署人員於12月24日上午主動聯絡申請人,催促其提交所需文件,申請人表示正在處理,惟未能提供確實完成時間;署方其後於當日下午約3時主動到場地,在實地巡察並確認申請人已備妥相關文件和履行所有發牌條件後,當日下午約4時批准牌照申請。
  署方提到,一般會視乎申請活動的種類、場地等,徵詢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確保申請符合公眾秩序及安全、人流管理和衞生等準則。署方其後會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列出所有部門訂明的發牌條件,申請人必須遵辦所有條件,並通知署方人員進行實地視察和核實,申請才會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