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索取擺攤證明 檔主無法申政府資助

更新時間:03:00 2025-02-1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3 HKT

  主辦方在招募檔主的帖文上稱,成功參展的商戶可以申請「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最高資助額可達50%攤位費用。但有檔主反映,未能如願向主辦方索取擺攤證明,難提出申請。
最高可獲50%攤位費用資助
  政府通過「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鼓勵其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擴展境外市場。據工貿署網站,企業必須在參與有關項目完成日後的6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及證明文件,包括需要主辦單位發出的攤位宣傳資料及證明,以及攤位付款收據等。
  有檔主透露,去年12月31日曾向主辦方索取相關收據作證明,對方要求其提供公司名稱、聯絡人及電話等資料,惟及後對訊息「不讀不回」,憂截止申請日期前仍未能取得證明,無法申請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