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法後仍發帖鼓吹西方敵對中港行動

更新時間:03:00 2025-02-11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1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進行第131日審訊,黎智英第39日出庭自辯。控方指黎智英持續提倡制裁,冀阻止《香港國安法》生效並削減其效力,更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熱衷於Twitter發布西方針對《香港國安法》而實施的行動及反應,以及形容美國通過《香港安全港法案》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是抗爭運動的「好手段」,公開向前美國總領事和國務院人員致敬。 
控方昨在庭上展示黎智英的Twitter帖文、與他人的對話紀錄及其撰寫的文章,並就此向黎作出盤問。黎智英指不少Twitter帖文均由其「徒弟」李兆富撰寫,但他同意帖文內容,也認為須對帖文內容負上責任。黎的Twitter帖文提及英國宣布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的舉動,大受英國下議院「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英文全名: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成員支持,其成員更敦促西方進一步行動,要求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內地官員。
要求李兆富發布制裁法案連結
  法官李運騰指李兆富因擔心《香港國安法》而離港,為何仍撰寫此帖文,黎指當時李兆富已身不在港,所以毫不畏忌。IPAC成員更敦促西方進一步行動,要求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內地官員。控方遂問李兆富身不在港是否代表他便可以為所欲為,發布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帖文,黎予以否認。
  控方指出,黎智英當時知道IPAC成立目的,透過《蘋果日報》及其Twitter發文支持IPAC,更知悉「攬炒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簡稱SWHK)與IPAC有所關連;黎一律否認,並指他從沒有留意過IPAC。控方指出黎智英向李兆富稱,多名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及前美國務院官員發起聯署,敦促美國國會通過制裁香港的法案,形容「此舉對抗爭而言是『好手段』,感謝一眾前美駐港總領事」。控方續展示黎的Twitter帖文,內文附有《香港安全港法案》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兩個制裁法案的標籤,並指法案對抗爭是「好手段」。黎在庭上承認是向李兆富發指示,要求李將這些內容及連結發布於Twitter上。
特意命令《蘋果》為衝擊者洗白
  控方引述黎智英早前承認曾兩度給予編採指示,包括要求將陳方安生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會面及合照的新聞作「最大程度報道」,以及指示《蘋果日報》要發起「一人一信」行動。 惟控方指黎亦為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一事,特意要求《蘋果》報道時要為衝擊者「辯護」,多從衝擊者觀點角度出發,「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以讓反修例示威得以持續。黎承認這是其下達的編採指示。
  黎智英在2019年3月30日傳訊息要求陳沛敏「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控方指黎是向陳下達編採指示,令他們反對修例,黎否認。控方續指出,於黎向陳發送上述訊息的三日前,Mark Simon曾向黎提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的建議「要令商界和法律界牽涉在內」。黎承認當時希望取得郭明瀚就反修例的建議,控方指出黎正是參考了郭明瀚的建議,要把商界牽涉在內,故指示《蘋果》報道「嚇壞那些生意佬」,黎否認。
  案件編號: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