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涉助鄺港智潛逃「報價」僅3萬元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1 HKT

28歲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Abby Choi)兩年前疑遭肢解碎屍案,遊艇公司男職員及無業女子涉協助死者前夫鄺港智潛逃,二人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受審。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男被告稱曾獲朋友介紹「生意」,惟最終沒有租出船隻。警方亦於蔡前夫手機內檢獲與本案兩名被告的通訊紀錄,庭上另播出多則語音訊息,提及須先支付3萬元金額才能出發等。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警方於2023年2月21日接報蔡天鳳失蹤並展開調查,其後於大埔發現蔡的殘肢,其前夫鄺港智同月25日於東涌碼頭被捕,警方檢取鄺的手機對話內容,發現鄺的微信帳戶與本案男被告林舜,以及女被告潘巧賢和Ivy的微信帳戶,同時出現於同一個微信群組內。經調查後發現,Ivy為澳門居民,於同年1月離港後便沒有再入境,林於3月2日在皇后大道西聯發商業中心被捕,而潘則於同月7日在深圳灣口岸被捕。
錄音:最穩陣上船P再轉船
案發時負責調查蔡天鳳失蹤案的偵緝警員梁志康庭上供稱,蔡的殘肢於2月24日被陸續發現,其後蔡的前家姑李瑞香、前家翁鄺球、前夫鄺港智及前夫哥哥鄺港傑被捕。警方從蔡前夫的手機檢獲與一名女子的對話內容,庭上播放女子錄音提及最穩陣的做法是在香港上船去「船P」,再另找一艘從澳門出發的船在兩岸的海中心轉船接應,女子另錄音「係咪嚴重嘅事?」、「如果小事無問題」、「驚累到另一邊」、「安排緊㗎啦」、「無人幫你喺澳門交接,人哋唔肯啊」等句子。
女子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
庭上另播放從蔡前夫手機檢獲的群組對話內容,當中兩把女聲錄音對話,詢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對方回覆「我打俾林舜問下」、「搵到一間3萬蚊」及「林舜話要入咗錢落帳戶先,唔可以畀現金」等字眼。梁鴻谷大律師代表林盤問梁,引述其供詞指蔡天鳳失蹤案於2023年2月24日下午獲廣泛傳媒報道,包括TVB及HK01等,辯方向梁指出TVB於當日晚上才播出相關報道,梁庭上稱未有記錄留意報道的時間,但傳媒報道由中午開始已經有。
案發時負責拘捕鄺港智的偵緝警員林津庭上供稱,於2023年2月25日在東涌碼頭拘捕鄺時,檢查其身份證資料,得知鄺的英文名為Alex,亦在其身上檢取一部手機。警員於盤問稱,自接收指令拘捕鄺,直到成功拘捕後,中間歷時約1小時。辯方另提問指,警方拘捕鄺前會否考慮不想打草驚蛇,而沒有發放相關資訊,惟警員回答未能確認。
只須證明助Alex非經管制站離港
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庭上指出,控方於本案只須證明兩名被告串謀協助名為Alex及Ivy的人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控罪便能成立,二人不必知道Alex為鄺港智。辯方回應指將爭議兩名被告沒有達成串謀的任何協議,以及不知情曾協助疑犯,並指控方說法是擴闊控罪立場,會影響抗辯。
兩名被告依次為現年42歲遊艇公司男職員林舜及30歲無業女潘巧賢,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二人於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有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以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案件編號:KCCC11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