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填表變簽約 健身女銷售員被拘
更新時間:03:19 2020-06-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06-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0-06-18 HKT


去年十二月,案中二十歲大學生於九龍灣街頭,被一名二十四歲健身中心女銷售員兜搭,有人疑施展「美人計」,將受害人帶往區內一間連鎖健身中心分店,以查詢優惠為名,要求他填寫一份表格簽署,並指毋須付款,惟事後始告知文件為會籍合約,被逼支付一萬五千元費用,包括一年健身會籍及數堂私人教練課。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署理高級督察何偉森稱,受害人並無使用有關健身服務,其後向海關舉報,海關經調查後,昨掩至彌敦道旺角新城,在一間屬同一機構的健身中心,拘捕該名涉「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女銷售員,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
何指出,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威逼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就有關產品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至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