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程淑儀為夫撰求情信

更新時間:03:09 2019-08-1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19-08-15 HKT
  (星島日報報道)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昨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謝華淵資深大律師代表馮求情時指,「愛情嘅嘢好難解釋」,馮永業「基於對一個女人嘅愛而做錯事,佢做錯嘅事就係嗰時無同陳婉玉(賭王何鴻燊三太胞妹)分手」,令他現時前途及聲譽盡毁。馮的妻子馮程淑儀則為丈夫撰寫求情信,指案件令他們一家飽受煎熬,冀法官對重視家人的馮永業給予機會,令馮能開啟人生的新篇章。
  謝指馮永業自一九八五年在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系畢業後考上政務主任而加入政府工作,馮永業於三十三年的公僕生涯中一直盡忠職守、服務社會、熱心公益,對於提攜後輩不遺餘力。謝辯稱涉案五十一萬港元屬「利益」而並非「賄款」,馮永業收取款項後亦沒有為陳婉玉在工作上作出優待,而馮因本案亦受到長時間的精神困擾及壓力。
  謝呈上共三十七封由馮永業前同事、同僚及家人撰寫的求情信,前警務處處長李明逵、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及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等十八名現任或前任公務員均在信中讚揚馮永業,指馮深受上司及同事愛戴,為人樂於助人,並不自私或貪心,亦擁有強烈熱誠以服務香港社會。他們指本案的行為並不符合馮永業一貫的性格。
  馮永業妻子馮程淑儀在求情信中指自己現時任職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她指馮永業一直把家人放在首位,對女兒及雙親照顧無微不至,而二人現年十七歲的女兒因馮程淑儀當年胎兒宮內生長受限而患有脊椎側彎,但馮永業非常照顧患病女兒,又在成長、健康、性格等各方面循循善誘地教導女兒要成為一名優秀的人,妻女二人均希望法官給予馮一次機會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