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投票是愛也是責任 以身作則助力良政善治

更新時間:03:00 2025-10-2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29 HKT

  第8屆立法會選舉定於12月7日舉行,這是一次有利於發展高質量民主,乃至加快香港由治及興進程的重要選舉。鑑於其重要性,特首李家超致函全體公務員,呼籲他們以身作則踴躍投票,可謂理所當然。其實,即使特首沒有呼籲,我們的公僕也應有憲制、法律和社會責任的自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下神聖一票,和其他選民一齊選出能夠為香港的未來打拼的代議士。
特首信件鞏固新選制根基
  曾幾何時,香港的選舉偏離了「一國兩制」正確軌道,亂象叢生。但隨着中央出手完善特區選舉制度,「愛國者治港」原則牢牢確立,香港長治久安有了堅實保障;而立法會選舉,則是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重要實踐。特首的信件,不啻以實際行動鞏固這個制度根基,表明特區政府對新選制的堅定支持,以及確保選舉順利進行的負責任態度。全體公僕依法參與投票,既是遵守法律規定,也是認同「一國兩制」下香港選舉制度的發展路徑,這在最近有人肆意抹黑立法會選舉的情況下,顯得更為重要,實有利於抵禦外部干擾,維護制度之穩定。
  公務員隊伍是特區政府的骨幹,身為特區首長的行政長官親自呼籲,無疑起了示範作用。這封信向全體公僕傳達了管治團隊對選舉的重視,展現管治團隊團結一致推動香港良政善治的堅定決心,也體現了管治團隊希望公務員隊伍與特區政府在發展方向上保持一致,從而形成更強的施政合力。同樣重要的是,通過呼籲投票,間接強調公務員必須在選後積極配合新一屆立法會展開工作的重要性,為未來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奠定更好的基礎,更好凝聚管治效能。
  事實上,公務員踴躍投票,絕對是責無旁貸。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基本法》第26條所保障的法定權利,公務員既已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又怎能拒絕履行選舉義務呢?過去一段時間,部分公僕以「政治中立」為由,避談投票,那是對「中立」的誤解。真正的「政治中立」是指:執行政策時不偏不倚,但並非放棄公民責任。特首的信件只是呼籲公務員選出合適的議員,與黨派無關,與「政治中立」絕無衝突。公務員具有雙重身份,既是政策執行者,更是享有投票權的公民;行政長官的信件提醒他們投票,是鼓勵他們實踐憲制和公民責任。
  香港公務員隊伍逾17萬人,來自社會各階層,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正正因為公務員具備廣泛的社會影響力,他們越是重視選舉,就越能發揮帶頭作用,越能通過日常工作間接影響身邊人。當社會氛圍被帶動起來,自然有助鼓勵更多市民關心選舉、參與投票,最終有利於推高整體選民投票率。
帶動社會氛圍有利投票率
  特首的信函,既蘊含着鞏固制度根基、凝聚管治效能的考量,也有強化公民責任和帶動社會氛圍的用意。公務員踴躍投票,反映的是對社會和自身工作的熱愛和投入,也是對法理和憲制義務的實踐。我們希望,全體公僕切實響應特首的呼籲,在12月7日投下神聖一票,那既是「愛」,也是「責任」,對於兌現良政善治,是有積極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