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風波揭投標漏洞 全面調查慎防重蹈覆轍

更新時間:03:00 2025-08-1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19 HKT

  政府物流服務署以「鑫鼎鑫」未能繼續履行合約為由,終止由它供應的「鑫樂」品牌樽裝飲用水合約。隨着警方以欺詐罪拘捕「鑫鼎鑫」兩名高層、通緝一名內地男子,我們幾可斷定政府這次確實把關不嚴,犯了低級錯誤。儘管署方尚未就該批次飲用水付款,財務損失相對有限,但此事畢竟揭示了一些過往可能備受忽視的制度短板,部分公職人員亦可能沒有盡責。為今之計,當局必須全面檢視投標程序、嚴肅追責,確保將來不要再「甩轆」。
「鑫鼎鑫」欠堅實往績
  「鑫鼎鑫」本身並不是一間神秘的公司,因為它的資料是可以在公司註冊處查閱的。奇怪之處在於,它曾有一段時間處於「不活動」狀態,直至去年8月才恢復活動,然後就在今年6月底取得為期36個月、抵倉價高達5294萬元的巨額合約。究竟這間「恢復活動」不久的公司憑甚麼取信於負責招標的官員,大家難免有疑問。
  事實上,相比同期獲得九龍區合約的屈臣氏,「鑫鼎鑫」在香港市場鮮為人知,也缺乏十分堅實的往績,政府在批出合約之前,有沒有做過深入的盡職審查呢?另一方面,儘管與上一份合約的供應商相比,3份新合約(涵蓋九龍區、港島和部分離島區、新界和部分大嶼山)每年共可省逾1600萬元,但今次中標的3個品牌當中,「鑫樂」樽裝飲用水的平均價是最高的。相關官員在作出決策時,為甚麼不選用比較廉價、更有利於滅赤的品牌呢?對此,政府應該向社會提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有一種說法,即「鑫鼎鑫」自稱與內地飲用水公司「樂百氏(廣東)」合作,所以比較容易取得合約。但問題在於,當局在批出合約前,有沒有主動核實兩間公司的關係?儘管內地確有許多優秀企業,但絕不應該因為「樂百氏」來自內地,所以就降低審批的標準,畢竟飲用水攸關生命安全,務必弄清楚投標者的往績、經驗、市佔率等問題;尤其是「樂百氏」曾多次被內地監管部門點名存在質量問題,這些舊聞只須用搜尋器查一查就一目了然。負責招標的官員在審批的時候,有沒有查清楚?抑或馬虎了事?
衝擊誠信核心價值
  誠信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過往實施多年的制度,亦令市民引以為傲。但最近發生的諸如假學歷、借殼辦學、黑工司機等醜聞,多多少少產生一些負面效應,可謂非常不幸。至於飲用水,這次其實並不是港府第一次批出合約,過往沒有出過亂子,但這次「鑫鼎鑫」風波卻曝露了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連帶大家深信不疑的「誠信」招牌,亦受到進一步的質疑。假如在未來一段時間有更多負面消息曝光,情況肯定還會更糟糕。
  政府已經決定採取「三重行動」調查,審計署、物流署、由財庫局局長牽頭的跨部門專責小組,均有自己的角色。政府主動調查,態度正確,市民亦有所期待。調查的方向應當是:有沒有人疏忽職守,甚至貪污舞弊?如果證實有人失職,當然要追責;如果相關官員都依足程序,但還是發生連串「甩轆」事件,那就反映招標採購流程有疏漏,現行體制存有缺陷。若真如此,當局必須主動改革,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