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14童 四川拐子佬被處決

更新時間:03:00 2026-04-0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4-03 HKT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多宗嚴懲拐賣兒童典型案例。四川拐子佬王浩文前後販賣14名兒童,已遭執行死刑。另有一對夫妻先後出賣5名親生子女,獲利47萬元(人民幣,下同),雙雙獲刑。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布4宗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宗案件顯示,來自四川達州的王浩文,自2001年起夥同其他人在嶽陽、黃岡、黃石、咸寧、荊州等多地實施了一系列拐賣兒童犯罪行為。
  2006年,他因犯拐騙兒童罪被判3年,惟刑滿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又拐賣了10多名兒童,最終被判死刑。
  另一宗案例指,2016年10月至2023年3月,李某會與其妻張某榮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先後出賣5名親生子女,非法獲利共計47萬元。
  法院認為,兩人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主犯李某會判刑11.5年,並處罰金6萬元;張某榮判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