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3.16億檢舉立功 前海南副省長劉星泰死緩
更新時間:03:00 2025-08-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8-27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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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億元巨貪被判死緩。前海南省副省長劉星泰昨天被控受賄人民幣3.16億餘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稱,劉星泰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經查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因此免死。
揭發他人重大犯罪屬實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劉星泰利用擔任山東省無棣縣長、縣委書記,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日照市市長,日照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3.16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