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前董事長李曉鵬受賄逾6000萬元 判囚15年
更新時間:03:00 2025-03-1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3-1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3-19 HKT
2023年落馬的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董事長李曉鵬,涉嫌受賄6043萬元(人民幣,下同),昨天在黑龍江省大慶市法院被判囚15年。官方昨天通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紀律審查。李文榮成為今年第10名被查的中管幹部,也意味着連續四任昆明市長已先後落馬。
李文榮生於1962年10月,雲南昭通人,長期在雲南工作,曾任昆明市市長、曲靖市委書記等職,2022年1月當選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昆明是雲南省會城市,連續4任市長張祖林、李文榮、王喜良、劉佳晨落馬。
雲南人大副主任李文榮被查
去年12月,李曉鵬的前任、光大集團前董事長唐雙寧因受賄被判刑12年。李曉鵬掌舵光大集團近4年,從1994年擔任中國工商銀行鄭州市分行行長開始追究,也就是「倒查30年」。
法院查明:1994年至2021年,李曉鵬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鄭州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工商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招商局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職權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授信、企業融資、業務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4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