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型危疾與純消費型危疾之間的分別
一般人以為買了醫療保險之後,就可獲得足夠的健康保障,事實卻並非如此。即使買了高端醫療保險,亦只能用作支付醫療費用,一旦罹患癌症、中風、心臟病或器官衰竭等嚴重疾病,大家仍需要應付醫療費用之外的日常生活開支,如屋租、供樓費用、復康治療等雜費。畢竟病者在患病時難免需要請病假或甚至停工治療,當中收入可能驟減,嚴重情況病者甚至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因此危疾保險可以作為入息保障的功能,在此時便能發揮重要作用。
相比醫療保險,危疾保險能夠彌補這個財務缺口。一旦投保人確診指定嚴重疾病或手術,保險公司會一次性支付現金賠償,從治療到康復期間為病者提供現金流,應付醫藥、生活以及其他相關開支,從而減輕其經濟重擔,可專心養病。
筆者認為同時持有兩種保險(醫療及危疾保險)才能在患病時提供最周全的的保障。同時搭配醫療及危疾兩種保險,意味著全方位的健康風險都得到保障。以醫療保險負責支付治療開支,而危疾保險則提供現金流補貼生活開支,兩者相輔相成,確保病人在患病期間財政上無後顧之憂。
選對危疾保單 全面護健保障
人們對危疾保險的需求約在30至40歲時最為顯著,因為他們一般會在此時成家立室,需要肩負起更大的家庭責任,保障需求自然較大。在選擇計劃時,首先要考慮所需的保障範圍及額度,再根據個人的財政預算,決定購買哪種保險類型。
現今的危疾保險大致分為儲蓄型危疾保險和純危疾保險兩種。儲蓄型危疾保險的保費雖然較高,但包括儲蓄成份的保證現金價值及紅利回報,同時提供危疾保障至100歲或終身,保障年期較長;供款年期多為10年至25年不等,以及大部分計劃保費於供款期內不會因年齡而增加,更有預算。正所謂需要時用來醫病,健康時也可用作累積財富,保費通常在長年期儲蓄後,如在退保時有機會部分或全數返還的。
相反,純危疾保險計劃並沒有儲蓄成份,只提供危疾保障,保費雖然較低,但客戶需定期續保,每1、5、10、20年不等, 而保費會於續保時,隨年齡而增加保費。另外,大部份純危疾保險計劃於客戶到達某一年歲(例如70或80歲)保障便會終止,適合選擇投保門檻較低人士。惟注意純危疾保險的保費是消費型,如在保障終止前沒有賠償,保費是不會返還的。
筆者留意到坊間有不少說法,指純危疾保險較儲蓄型危疾保險更加划算,但如果以兩者的總保費作比較,長線來說儲蓄型危疾保險仍然較純危疾保險便宜。然而,純危疾保險的保費會隨年齡上升而逐年增加,長遠或會令退休人士難以負擔。當然,客戶亦可另作投資,以支付退休後的危疾保費支出。個人認為,較理想的做法是趁年輕時先供斷一份儲蓄型的危疾保險,預先為退休後的醫療保障建立安全網。同時,在職期間如需要更大保障,可利用純危疾保險的較低保費增大保障額度作爲補充。惟注意純危疾保險的保費會隨年齡增加及保障不是終身。
總括而言,兩種危疾保險類型主要的分別在於是否設有儲蓄成分,以及供款年期的長短。兩種產品均有其特點,關鍵是要根據個人財務能力和保障需求,選擇最合適自己的產品。不論最後購買哪種類型,細閱保單條款是審慎投保的必要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