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紀豪 - 放大+複製+彩色+發光=公共藝術? | 無名指

  某日我從觀塘駿業街《Walking East》雕塑起步,經「藍橋」去裕民坊凱滙,短短300米便路經3個大型藝術裝置。近年公共藝術越來越多,只要是較大的新建築,總要在放件藝術品「看門口」。

  不過,公眾有時對公共藝術並不友善。在紐約市,一個名為《Tilted Arc》的巨型裝置把廣場分割成兩邊,市民要繞道而行引發不滿,最終藝術品被送到廢鐵廠處置。這麼說,最近東九文化中心白色花海惹起爭議,當局換成彩色就化解危機,算是最低代價了。

  藝術創作講究自主性,藝術家創作過程擁有絕對自由,不容任何人插手,偏偏公共藝術的對象是大眾,有時藝術家在輿論下不得不妥協,這是公共藝術長久以來的爭議。如果《Tilted Arc》把廣場一分為二完全出於藝術考慮,卻因路人的不方便而遭扼殺,未免可惜。至於東九的白色花海,還未來得及了解創作概念就換成五彩(日夜都)繽紛,變相由市民與政府集體創作。

  當公共藝術要公眾和委約方審批,還是藝術嗎?從近期最多人關注的幾個大型藝術裝置,我們得出了一條方程式:放大+複製+彩色+發光=公共藝術=打卡點。如果這幾個裝置受歡迎,相信會有更多同類的「藝術品」出現在維港兩岸,直至大眾麻木為止。

  說到維港,難道就沒有人發現,她才是日夜都繽紛的最佳打卡景點?

譚紀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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