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發出具誤導內容的物業廣告

在發布物業廣告時,地產代理公司不得發出任何載有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陳述或詳情的廣告,並應於發布前取得業主同意,否則有可能被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處分。
監管局接獲投訴,指兩個發布於網上物業平台的住宅物業廣告涉及誤導資訊。該兩則廣告分別列出「988萬」、「租金港幣10800元」、某地產代理公司名稱及牌照號碼等字眼,讓消費者以為該地產代理公司已獲業主指示出售及出租物業。然而,經監管局調查後,發現該地產代理公司並沒有取得有關物業的業主同意或指示。
監管局紀律委員會認為,該地產代理公司發出兩個載有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陳述或詳情的廣告,違反了《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9(1)條,即「持牌地產代理不得安排或准許發出任何全部或部分與其地產代理業務有關並載有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或詳情的廣告。」
考慮到個案的性質及該地產代理公司的違規紀錄,監管局紀律委員會決定譴責該地產代理公司,並向其罰款共20000元。
2022年11月4日
最Hit
55歲猛料天后8400萬購中半山豪宅 同林峯、局長做鄰居 曾斥近3千萬狂掃工廈單位
2025-06-15 14:00 HKT
旺角酒樓午市狠招鬥快餐店 全包價$XX罕推「一人餐」 保證20分鐘出餐 網民:適者生存|Juicy叮
2025-06-15 13:00 HKT
李連杰與41歲「兒子」父親節重聚 久別30年攬實眼濕濕 網民感嘆巨星「媽媽」早逝
2025-06-14 15:35 HKT
減肥方法|醫生每日原地跳3分鐘 一年減10kg防骨鬆/消水腫 怎樣跳最有效?
2025-06-14 15:00 HK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