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保障私隱以外 全面規管AI | 社論

  人工智能(AI)世代到臨,私隱專員公署昨日發布《人工智能: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為有意採購AI系統處理個人資料的機構提供建議,以減低私隱風險。這是應對AI引致私隱風險的方法,但AI涉及廣泛範疇,須全盤檢視或由AI觸發的問題,以宏觀角度研究並推行所需的監管,香港要多參考其他地區的領先做法。

  政府曾回應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指互聯網世界並非無規管,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原則上均適用於網絡世界。但亦承認AI的發展,正不斷演變,對科研、教學與各行業皆帶來轉變。就此,政府委託專注於生成式人工智能的InnoHK創新香港研發中心,就AI技術及應用的準確性、責任、資訊保安等範疇,研究及建議適當的規則和指引。各界期望研究盡快有初步結果,因為其他地區相關工作的步伐都較快。

  美國政府去年要求各科技大企採取自我監管防護措施,致力防止AI被用來進行網路攻擊或詐欺,未來AI三項必須的基本原則是安全、可靠、信任,而總統拜登已在擬定一項關於AI安全的行政命令。加拿大前年提出相關草案;歐洲議會去年6月中批准「歐盟人工智慧法案」,估計後年生效。鑑於AI的影響深達,香港的應對與監管,必須與國際接軌,這需要高度的敏銳觸覺,才能與時並進,也不致於落後形勢而面對負面的影響。

辛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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