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雄 - 23條立法宜快不宜慢|巴士的點評

香港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已經箭在弦上,即將啟動。

《基本法》第23條明確指出,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近日包括黎智英在內的一系列國安案件,揭露出來的內容,可以說是動魄驚心。這些案中的關鍵人物,和外國政要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更加讓人高度警覺,亦開始明白從2014年的佔中到2019年的暴亂,絕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本地政治問題。

2019年的暴亂之後,中央在2020年快速為香港訂立《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部分法律真空。當時由於時間緊逼,只是做了急需的部分,《基本法》第23條部分環節並未立法,特別是禁止外國政治組織和香港政治組織聯繫這一部分,完全是一片空白,現有法例亦未觸及此範疇。外國已經有眾多法例控制外國的影響,例如英國在2023年通過的新版《國家安全法》中,就設立「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藉此控制與外國有關係的團體或個人活動。

如今就23條立法,有兩大問題:

第一,宜立不宜缺。現在有一種輿論認為,2019年的暴亂已經過去了4年多,已經事過境遷,現在就毋須再就國安立法,以免激發爭議。在一般情況下,這些息事寧人的說法未必全錯,但在國安問題上,這種態度就大錯特錯。

香港出現2019年的暴亂,正正是因為國安立法的缺位,而23條立法又是國安立法拼圖上不可或缺的一大部分,例如上述的禁止外國團體和香港政治組織建立聯繫,如不進行23條立法,根本無法可控,才出現在過去外國代理人在香港橫行無忌,以來歷不明的大筆資金,公然到處資助各種政治團體的惡劣現象。

23條立法不會搞亂香港。反過來說,缺乏23條立法,阻止不了外國導演的顏色革命,恐怕香港總會有一日又再亂起來,到時甚麼繁榮穩定都不用說了。

第二,宜快不宜慢。有人建議23條立法應該詳細諮詢,慢慢決定,寧缺無濫。經過香港多場的政治動亂,大家應該已經認識到,香港問題並不是一個本地政治問題那麼簡單。近期美英操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搞小動作,唱衰《香港國安法》,要求釋放黎智英,搞出甚麼「18國關注香港人權」的標題,其實有163個國家發言,只有18個國家針對香港,這主要是美西方陣營的小合唱。睇完這些國際場合的政治表演,就知道香港打的不是本地波,而是逼打世界波。

今年是美國的選舉年,11月將會選出下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如今氣勢如虹,有相當機會重返白宮。按過去經驗,就知道未來中美關係不會平靜。

市民大眾就23條立法發表意見,1個月和6個月差別都不大。政府應該聽取意見,但整個立法過程就不應該拖長來做,因為拖得越長,外國介入的機會就越多,拖到接近年尾,在美國選舉進入高潮之時,香港問題肯定會變成主角;若拖到美國下屆政府,風險就更高了。

香港經過2019年的黑暴事件的慘痛經歷,社會已經有普遍共識,保護國家安全的立法越快完成越好。結論是,23條立法宜立不宜缺、宜快不宜慢,盡快完成這個立法過程,香港才可以凝聚精力,打拼經濟,搞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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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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