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顯 - 幫襯「桶店」輸硬|政政經經

JPEX和倫敦金的情況差不多:為甚麼倫敦金出現了幾十年,卻直至5年前,港府才出手對付呢?

問題在於法律不足。話說在很多年前,香港人很喜歡炒金,直至60年代末期,股票才開始興起。那時,我們有金銀貿易場,人們在這個交易所炒「港金」,炒得不亦樂乎。

可是,到了70年代,有所謂的「local London」,即是「本地倫敦金」,用美元來報價,香港政府沒法監管。由於沒有監管,因此彈性更強,也更有競爭力,「港金」無法競爭,自此之後,它就像附骨之疽,一直纏着香港人。

藉通話記錄入罪

這種交易方式,有一個專業名詞,叫作「桶店」(bucket shop),即是公司好比賭場,和客戶對賭,當然,客戶十居其九,都是輸錢收場。但在法律上,卻沒法子檢控。

直至5年前,警方突破盲點,就是發現了倫敦金從業員明知客戶輸梗,這是騙局,只要沒收了他們的手機,找到通話記錄,就足以入罪了。現時對付JPEX的KOL的方式,也是大同小異。

周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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