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設監工職位 防沙井變死亡陷阱

  一個月內,本港發生兩宗地下井奪命工業意外,反映部份地盤的安全監管鬆弛,要保障工人性命,工人本身、承建商、工會和相關部門都要深切檢討,以防地下井變成死亡陷阱。設立井務安全管工,大有必要。
  上月下旬小蠔灣渠務署污水處理廠發生工業意外,三名工人在沙井內工作吸入沼氣暈眩,另一工人為救人,失足墮井喪生。昨天,赤鱲角工地又發生污水井奪命事故,兩名男工墮污水井昏迷,送院後不治,另三人情況嚴重。初步調查顯示,井內冒出沼氣,兩名死者只戴上普通口罩。
  兩宗致死工業意外,表面看來,現場安全管理疏漏不全,有人未有足夠裝備便下井,有人沒戴上安全帶,以致失足致死。沙井會冒出沼氣,工人必須有足夠的防毒面具保護,但竟只戴上普通口罩。從兩宗事故看來,工人的安全意識極低,而現場管工為何不規管和糾正,承建商有否依照職安條例,為工人提供安全設備,以及要求遵守安全施工守則,都令人質疑。
  工業意外,奪去工人寶貴生命,一宗也嫌多,承建商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全面按照法例,在地盤做足安全設施,並要派管工指導工入跟從,設立沙井安全監工,大有必要。勞工處不能讓奪命事故頻生,是時候檢討職安條例對沙井的規定,是否足夠。
李一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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