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明星夢︱慈母俾130萬託人幫愛女做網紅 2年時間嫌效果差即時……

更新時間:15:29 2024-02-01
發佈時間:15:29 2024-02-01

不少父母不惜大灑金錢,盼有「望子成龍」的一天。內地傳媒報道,江蘇法院審一宗案件,一名吳姓婦人向一人支付130萬元(人民幣),希望協助女兒能成為網紅。由於事與示違,吳姓婦人透過法庭向對方索回款項。

內地「荔枝新聞」報道指,吳女士經人介紹,認識一名自稱有娛樂圈人脈的陳某。吳女士向對方支付130萬,約定由陳某團隊為其女兒拍攝125個項目、28個都市題材影片以及8首原創歌曲和1個MV,並拿出20萬元作為後期宣傳費用。惟2年後,只有30多條上傳到網絡平台,效果不太理想。

吳女士起訴要求退還13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構成有償委托合同關係,吳女士享有任意解除權,但應當賠償被告方陳某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最終,法院酌定被告方的工作量價值為40多萬元,剩餘的80多萬元應當全部退還給原告。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