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濫用職權 招行原行長田惠宇被逮捕

更新時間:15:54 2022-10-26
發佈時間:15:44 2022-10-26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田惠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4月18日,招商銀行發布關於行長變動的公告稱,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議案,同意免去田惠宇的招商銀行行長、董事職務。

據招商銀行官網此前信息,田惠宇2013年5月起擔任招商銀行行長、招商銀行執行董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於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曆任上海銀行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深圳市分行行長、中國建設銀行零售業務總監兼北京市分行行長。

招行原行長田惠宇涉貪污及濫用職權被逮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4月22日通報,招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田惠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0月8日通報,經查,田惠宇身為長期在金融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違規接受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品;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毫無紀法底線,長期以「市場化」運作為幌子,以「投資」、「理財」為名,「以錢生錢」,大搞權力與資本勾連,靠金融吃金融,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濫權斂財、貪婪無度;生活腐化、道德敗壞。

田惠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田惠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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