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警區加強公共交通系統保護婦女宣傳 打擊偷拍及性騷擾

更新時間:16:00 2026-10-21 HKT
發佈時間:16:00 2026-10-21 HKT

屯門警區針對市民上下班交通繁忙時段,於區內多個公共交通樞紐、巴士站及輕鐵沿線,開展保護婦女防罪宣傳行動。

警區在交通交匯處懸掛宣傳橫額。
警區在交通交匯處懸掛宣傳橫額。
屯門警區指揮官馬偉卿總警司向市民作保護婦女宣傳。
屯門警區指揮官馬偉卿總警司向市民作保護婦女宣傳。
屯門警區於多個巴士站懸掛防罪橫額。
屯門警區於多個巴士站懸掛防罪橫額。
屯門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楊霳陞先生(圖右)向市民宣傳保護婦女安全。
屯門區少年警訊名譽會長楊霳陞先生(圖右)向市民宣傳保護婦女安全。

屯門警區指揮官馬偉卿總警司帶領警區人員,聯同屯門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及多名屯門區區議員,於輕鐵站懸掛防罪橫額、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針對公共交通系統繁忙的環境,提高公眾對女性人身安全的關注,鼓勵市民面對偷拍及各類公共空間性騷擾時勇敢舉報、及時求助。

屯門警區表示,一直十分重視市民的安全,特別對於針對女性的猥褻侵犯及窺淫罪行,採取零容忍態度。警方會繼續針對早上及傍晚交通繁忙,人流眾多的繁忙時段,於區內巴士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及周邊通道加強巡邏、執法及防罪宣傳,主動打擊在擠擁環境下發生的不法行為,全方位保障市民的安全。

根據本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猥褻侵犯、窺淫及非法拍攝他人私密部位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刑事紀錄,並可被判處監禁;當中猥褻侵犯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年,窺淫及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五年,後果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