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男童衝出馬路捱撞 身後男子曾嘗試追出制止

更新時間:12:10 2026-06-11 HKT
發佈時間:12:10 2026-06-11 HKT

馬路如虎口,小童過馬路更需特別注意,網上日前流出一條短,昨(10日)傍晚6時左右,一名身穿運動服的男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舊灣仔郵政局對開,突然衝出馬路,一輛私家車收掣不及將他撞倒,身旁一名身淺啡色上衣的男子嘗試追出制止,但未及拉住男童,孩子已捱撞,幸傷勢輕微。

片中男童年約5歲左右,穿上學校運動服及背着書包,他被撞至倒地翻滾,鞋子甩脫,隨即自行爬起,行上行人路穿回鞋子。據了解,涉事私家車司機自行將男童及其父親載到律敦治醫院求醫,隨後報警。

運輸署《道路使用守則》內列明,不可讓幼童單獨在道路上行走,應時刻與他們同行;假如家長不能跟他們同行,應該請其他成年人與他們同行。無論在馬路或行人路上,抑或在其附近,家長也應時刻牽着幼童的手,並置身在他們與車輛之間。如果無法牽着他們的手,應用牽帶引領他們,或者抱着他們,或把他們放置並穩固在幼兒手推車上,切勿讓他們走出馬路。

《道路使用守則》亦指出,11歲或以下(中學學齡前)的兒童,特別是較年幼的,在路上仍需加以看管。橫過馬路時,須牽着他們的手。如兒童必須獨自一人橫過馬路,叮囑他們,除非已看清楚從任何方向駛來的車輛都已停定或路上沒有車輛駛來,否則切勿橫過馬路。除非他們有能力應付可能遇到的危險,否則切勿讓兒童單獨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