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就未進行消防系統年檢發出2024張傳票 是上年同期的4.7倍

更新時間:16:20 2026-05-15 HKT
發佈時間:16:20 2026-05-15 HKT

消防處今日(5月15日)講述針對消防裝置及設備年檢而展開的全港特別執法行動,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檢控)鄭建龍表示,自2024年7月開始,消防處進行全港性特別巡查行動,就全港18區目標住宅及商住大廈,視察其消防裝置及設備年檢,目標今年第四季內完成巡查全港逾4800幢目標建築物。

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鄭建龍講述行動成效。劉漢權攝
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鄭建龍講述行動成效。劉漢權攝

迄至今年4月30日,消防處就當中14區巡查了近3300幢大廈,向沒有做年檢的大廈作出檢控,當中有兩幢大廈,涉及兩個業主立案法團及七名業主,因無安排其大廈作消防年檢,而被消防處檢控,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聆訊後,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罰款及留有刑事紀錄。

截至今4月30日,消防處已完成419宗檢控,當中涉及60幢建築物、44個業主立案法團、167名個別業主。全部案件經過不同裁判法院進行聆訊,並已被判罰款,總罰款額超過港幣33萬元。 

經過消防處巡查及檢控,當中超過七成樓宇已做回年檢工作,至於未進行年檢的大廈,消防處會繼續跟進。不排除有進一步檢控行動。若法團或業主有困難,處方將提供技術支援,或安排地區防火委員會協助進行年檢。  

除檢控及執法工作外,消防處會聯絡地區的防火委員會,要求委員會以地區影響力,協助相關大廈進行年檢,稍後消防處亦會公布未有進行年檢的大廈名單。鄭建龍強調,消防處打擊大廈無做消防年檢的力度不斷增加,由2024年開始,整體檢控宗數由961宗,上升到2025年的1391宗,而今年至4月30日,檢檢控數字增至2024宗,是上年同期的4.7倍。

對於今年1至4月就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未進行年檢,共發出2024張傳票,是去年同期的4.7倍,亦較去年全年的1361張傳票多。鄭建龍解釋,由於舊式住宅及商住樓宇的消防風險較高,已作出主動巡查及檢控,不斷加重執法力度,因此檢控數字有所上升。鄭建龍又認為處方執法成效非常高,未來將持續執法,並按社會的需要及趨勢,作出風險評估,加強執法。

鄭建龍強調,為大廈進行消防年檢是所有大廈業主及法團的責任,根據香港法例第95B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8條表示,擁有任何處所內消防裝置及設備的人,均必須每12個月安排註冊承辦商,為其消防裝置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無進行年檢不止違法,更是相當危險行為。如系統毀壞,無人跟進維修,萬一火警發生,形成消防真空狀態,直接威脅居民的安全。消防處強調及呼籲所有業主及法團,均必須定期安排其消防裝置系統進行年檢,以保障市民安全。他指當局正計劃修訂《消防條例》,若責任人未有保持消防裝置時刻有效操作,最高罰款會由現時5萬增至50萬元,以提高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