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公園群鴿變「惡霸」 搶食薯條無視食客驅趕 目擊者講述事發經過

更新時間:01:37 2026-01-20 HKT
發佈時間:17:43 2026-01-19 HKT

香港野鴿遍布各區,惟不時有市民投訴受到滋擾,有網民周一(19日)在社交平台分享一段影片,片中拍到鴿群「搶奪」食客的食物,非常誇張。有網民指自己目擊事發經過,「當日我坐隔離枱,有一隻做先頭部隊,先搶一條薯條,個妹妹嚇親起身離座,下一秒就已經係片入面嘅狀況」。其後有其他網民形容九龍公園鴿群一向是「惡霸」,指「嗰度日日都係咁,好恐怖」,而食肆員工亦已「慣咗」,經常光顧的食客亦是見怪不怪。

片段大約長28秒,未知事發日期及時間。片中見到十多隻野鴿在九龍公園附近快餐店的戶外區域盤踞,不但推跌餐點飲料,在餐桌上不願離開,更低頭搶食薯條,大快朵頤,縱使有小童揮手驅趕仍不為所動,情況頗為混亂。

發帖的網民形容鴿群為「九龍公園惡霸」,現在擅自投餵野鴿屬犯法,但遭鴿群「搶劫點計?」。有關帖文迅速在社交平台引起討論,有網民指自己是事件的目擊者,「當日我坐隔離枱,有一隻做先頭部隊,先搶一條薯條,個妹妹嚇親起身離座,下一秒就已經係片入面嘅狀況」。其後有人留言表示,鴿群每日都會在快餐店的戶外區域徘徊搶食,食肆員工早已見怪不怪,而經常光顧的食客亦習以為常。

《星島頭條》晚上到場了解,未見有野鴿聚集及搶食,但在不遠處則掛有一張漁護署橫額,上面寫有「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或野鴿,可被處定額罰款5,000元或者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一年」。有快餐店的職員透露,野鴿只會在日頭出沒,間中會吃食客「食淨嘅垃圾」,但有時會搶奪食客的正餐,雖然食客會用手驅趕野鴿,但每次都無功而還,「啲鴿唔驚㗎,我見到就會用自己方法趕走啲鴿囉」。

康文署:過去3年共接2宗野鴿騷擾九龍公園餐廳食客投訴

康文署回覆指,過去3年,康文署共接獲2宗有關野鴿騷擾九龍公園餐廳食客的投訴。署方於九龍公園有定期進行針對非法餵飼活動的特別巡查,若發現有違規人士非法餵飼野鴿,會立即勸止並發出口頭警告;若相關人士屢勸不止,便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康文署去年亦與相關部門在九龍公園進行針對非法餵飼活動的聯合行動。

另外,康文署稱有關範圍由餐廳合約承辦商管理,康文署已要求承辦商增派人手管理戶外用餐區,更頻密巡邏,清理殘餘食物及驅趕出現的野鴿;承辦商並採納了漁護署的建議,將進行驅鳥水試用計劃,以該液體擦拭地面,防止野鴿聚集於有關區域。康文署亦會與承辦商作出商討,採取其他合適措施驅趕野鴿。康文署及承辦商也在場地當眼位置及餐廳周邊貼出橫幅和告示,加強宣傳教育,提醒市民不要餵飼野鴿,並需保持場地清潔。康文署亦會按需要繼續與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行動,打擊非法餵飼活動。

涉事快餐店未見有野鴿聚集及搶食,但在不遠處則掛有一張「禁止餵飼野鴿」的橫額。黃文威攝
涉事快餐店未見有野鴿聚集及搶食,但在不遠處則掛有一張「禁止餵飼野鴿」的橫額。黃文威攝

漁護署:曾於1月7日到餐廳巡視及提供相關意見

漁農自然護理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就野鴿滋擾情況,署方會按需要向受影響人士或相關物業管理人提供防治野鴿滋擾的建議。人員曾於2026年1月7日到查詢所指九龍公園內的餐廳巡視及提供相關意見。此外,署方去年亦與相關部門在九龍公園分別進行兩次針對非法餵飼活動的聯合行動。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包括野鴿)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為避免違反相關法例,任何人士在驅趕野鴿的過程中,應避免採取任何可能導致野鴿受傷、死亡,或承受不必要痛苦的驅趕方式。

形容野鴿為老江湖 「 假裝人畜無害踱步實則暗中觀察」

翻查資料,早於2023年便有網民發現九龍公園有大量野鴿會在快餐店的戶外區域徘徊,其後趁食客一不留神,便會搶走盤中的食物。有受害人更曾在網上發文,形容該批野鴿是「老江湖」,早已明瞭如何「覓食」,「先派一隻『偵察兵』慢慢靠近,假裝人畜無害踱步,實則暗中觀察,趁你刷手機瞬間,突然叼走一根薯條!得手後立刻呼朋引伴,三秒內召喚整個鴿群空降,場面一度失控,彷彿希區考克電影現場。最絕的是它們專挑薯條下手,漢堡炸雞看都不看,莫非是終極美食家?」

根據《2024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現時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將非法餵飼的最高刑罰由罰款一萬元提至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引入五千元定額罰款機制,並在原有警務人員和漁護署人員的基礎上擴大執法人員的類別,加入食環署、康文署和房屋署的獲委任人員,以加強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