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七旬翁 涉披露助查內容及發煽動言論 據悉為前民陣副召集人王岸然
更新時間:21:29 2025-12-06 HKT
發佈時間:18:27 2025-12-06 HKT
發佈時間:18:27 2025-12-06 HKT
警務處國安處今日(6日)較早時間拘捕一名七旬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第24條「煽動意圖罪」。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於12月2日邀請一名71歲本地男子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協助調查,至翌日他在社交平台公開相關內容,惟警方早前已鄭重提醒會面內容需要保密,認為其相關行為屬非法披露,已達致向其他人通風報信的效果。
李桂華又指,該名男子亦在火災後,於社交平台發放大量煽動意圖資料,包括煽動市民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作出仇恨,形容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是「以災亂港的始作佣者」、「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府的災情支援只是做戲」。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楊偉亨攝
消息:被捕人為時事評論人王岸然 在YouTube披露會面流程
據了解,被捕男子為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人王岸然(本名黃覺岸),過去他曾在《蘋果日報》任職多年,多次參與包括違法「佔中」及反高鐵等示威,具濃厚反政府及反華背景。日前他接受國安處調查會面後,隨即在其YouTube的個人帳戶上載片段,披露會面流程及提問內容等,片長接近一小時。
李桂華指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充斥大量假消息,例如「警方出動裝甲車鎮壓災民及義工」、「操普通話人士偷震災物品」、「消防裝備不足」等,全部都是製造仇恨,挑起中港矛盾。
首引用第88條進行拘捕
今次是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進行拘捕,指任何人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作出任何披露;或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材料,或致使安排或准許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材料,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