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鑫鼎鑫董事及股東 緝一內地男 揭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
發佈時間:13:28 2025-08-18 HKT
為政府提供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取得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政府物流署日前已即時停用及報警,警方昨(17日)以涉嫌「欺詐」拘捕一對夫婦,為涉案公司負責人,並於元朗牛潭美貨倉檢獲2600枝樽裝飲用水,料3萬支已送到各區。
被捕的飲用水供應商一男一女,分別61及57歲,兩人為夫妻關係,是涉事公司的董事。警方亦正通緝一名內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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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署8月收到內地供應商致函揭發受騙
警方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舉報,指懷疑有服務供應商在政府飲用水招標程序中提交虛假陳述文件,訛稱所供應的飲用水由內地一特定公司生產,相關部門其後接獲該生產公司澄清未曾向該服務供應商供水。
警方聯同海關今日(18日)表示,拘捕涉案公司拘捕兩夫婦,分別為董事及股東,同時正追緝一內地男子。兩夫婦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某品牌供應商提供,但內地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署澄清從沒有與香港公司合作向特區政府供應產品。追查發現供港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廠房,海關將到東莞水廠調查衞生規格。
合約涉款5,294萬元 物流署有30日「找數期」
警方在牛潭美一個貨倉內發現2600枝樽裝飲用水,相信另有3萬支已送到各區,政府化驗證實可安全飲用。警方初步了解,物流署「找數期」為供應服務後30日,相信尚未向涉事供應商支付任何款項。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今年3月政府物流署透過招標購買政府港島及離島區辦公室的飲用水,6月批出合約予一間服務商。該服務商聲稱飲用水由一間內地供應商提供,惟該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署,指未向政府物流署提供任何飲用水,亦沒有授權任何人向政府物流署提供任何飲用水。
涉案樽裝水化驗證實水質安全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表示,警方8月15日接獲物流署相關舉報,稱收到內地供應商發信澄清,指公司根本沒有生產過相關飲用水,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警方商罪科翌日接手調查,並接觸該內地公司,負責人表示,不認識中標公司,亦沒有與其他水樽標籤上的供應商合作供水,負責人僅記得曾與捕人及被通緝人士曾與他接觸,索取了公司的水質報告,之後雙方未有再接觸。標籤上的其他兩間公司亦表示與被捕人及公司沒有合作關係。
警方昨日在被捕人公司的北角辦公室及鯉景灣住所,拘捕一男一女(57及61歲),二人為夫妻,分別擔任涉案公司的董事及股東。警方在行動中,檢獲被捕人簽署投標書的文件,內容訛稱飲用水由內地供應商生產,以及電腦、手提電話、銀行文件等,稍後會作進一步分析及調查。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同時通輯一名內地男子,相信他有份參與事件。
香港海關高度重視一宗涉及供應商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辦公室飲用水案件。海關留意到近日有報導指出,一間供應商涉嫌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供應附有虛假生產商資料的辦公室飲用水,海關已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了解事件,並積極與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
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發現任何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將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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