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打擊酒駕及販運危險藥物 拘捕8人
發佈時間:04:47 2025-06-08 HKT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昨日(7日)至今日(8日)凌晨在區內展開打擊「酒後駕駛」、「販運危險藥物」及 「藏毒」行動。行動中,人員共拘捕5男3女,當中向3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人員昨日約凌晨1時40分沿太子道東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在彩虹道將其截停搜查。人員在該輛私家車車廂內搜出共重約8克懷疑氯胺酮及約8克懷疑可卡因,檢獲的毒品市值共約1.7萬元,遂以涉嫌「販賣危險藥物」拘捕該名42歲姓鄭本地男司機及42歲姓林本地女乘客。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另外,人員昨日凌晨約2時沿彩虹道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尾隨上述可疑車輛,最終在黃大仙小巴總站成功截停該輛私家車。人員在該輛私家車內搜出一支伸縮警棍、20枝懷疑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毒品」)煙槍及一百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檢獲的毒品市值共約1.6萬元,以及現金約1.8萬元。
經初步調查後,人員發現該輛私家車司機為停牌人士,遂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該名31歲姓陳本地男司機。同車一名27歲姓陳本地男乘客及一名17歲本地女乘客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人員今日在觀塘道發現三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三輛私家車的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3名分別53歲姓劉本地男司機、39歲姓梁本地女司機及44歲姓吳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重申,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各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