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詐騙集團拘21男女涉騙款4900萬 7旬退休婦遭假冒官員呃走1600萬

更新時間:10:19 2023-11-18
發佈時間:10:19 2023-11-18

九龍城警區針對打擊騙案及洗黑錢罪行,過去三日展開代號「春暉」拘捕行動。行動中共拘捕21人,涉及18宗案,包括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受害人損失金額共逾4900萬港幣,其中最大一宗金額損失1600萬元,涉及假冒官員騙案,受害人為一名76歲的退休女子。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主管偵緝督察蕭欣婷講述案情。劉漢權攝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主管偵緝督察蕭欣婷講述案情。劉漢權攝

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主管偵緝督察蕭欣婷講述案情時表示,有關拘捕行動於本月15日至17日展開,被捕21人包括14男7女,年齡介乎22歲至67歲,全部本地人,共涉及18宗案件,包括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騙徒犯案手法包括有「猜猜我是誰」、網上投資騙案、網上購物騙案、刷單回佣求職騙案等。

受害人損失金額由500元至1600萬港元不等,總涉及金額超過4900萬港幣。其中最大宗損失金額為1600萬元,涉及假冒官員騙案,受害人為76歲退休女子,她早前接獲陌生人來電,聲稱她涉及內地洗黑錢案,要求她提供網上銀行戶口登入資料及密碼,受害人信以為真照做,其後她發現戶口內1600萬元被轉走。

蕭欣婷指被捕人包括清潔工、運輸司機、冷氣技工及售貨員等,警方調查所得,全部被捕人均為傀儡銀行戶口持有人,被詐騙集團利用提供傀儡戶口以處理詐騙案的犯罪得益。現時所有被捕人暫准保釋候查。

她又指,警方打擊騙案及洗黑錢罪行一向不遺餘力。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銀行戶口予任何人,因為租、借或賣銀行戶口予其他人,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或其他相關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為可公訴罪行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該人便干犯洗黑錢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及監禁14年。市民不要相信不明來歷的電話,或隨便轉賬金錢到不明來歷的銀行戶口。如果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熱線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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