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前CEO趙長鵬承認洗錢罪 判囚4個月 成第2位入獄幣圈大佬 刑期遠低於「薯條哥」

更新時間:13:24 2024-05-01
發佈時間:13:24 2024-05-01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前行政總裁趙長鵬周二(4月30日)被美國法院判處監禁4個月,刑期遠低於聯邦檢察官要求的3年,亦較量刑指引的最高18個月刑期短。去年底趙長鵬已承認洗錢罪,並辭去幣安行政總裁職務,惟仍是最大股東。

刑期低於檢察官請求

控方表示,趙長鵬和幣安故意迴避公司合規法例為非法角色,包括加密貨幣混幣器、黑客和恐怖組織打開洗錢大門,讓他們利用平台進行比特幣交易。不過,西雅圖地區法院法官認為,控方無法證明趙長鵬事前已得知有關非法活動,因此要求判處3年刑期並不恰當,最終決定判趙長鵬監禁四個月。

現年47歲的趙長鵬在庭上致歉,承認未有採取足夠反洗錢措施。他稱自己在去年11月離開阿聯酋的家到美國認罪,就是要承擔責任,因為這是他的核心價值觀,對於未來路向,他稱將推動一項慈善教育計劃。法官表示,希望趙長鵬明白無論有多少身家、權力和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在法律之上免於受刑責。

案情指,幣安未有通報涉及與哈馬斯和伊斯蘭國等恐怖組織逾10萬宗可疑交易,並支持銷售兒童性侵材料。去年11月,趙長鵬承認洗錢控罪,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幣安同意支付43.2億美元罰款,趙長鵬則繳付5,000萬美元刑事罰款。

另外,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辭去幣安行政總裁職務。趙長鵬當時在X平台上發文承認犯錯。「我辭去了幣安行政總裁的職務,誠然情感上的放下並不容易。但我知道這是正確的做法。我犯了錯誤,必須承擔責任,這對我們的社區、幣安和我自己都是最好的。」他又形容幣安不再是嬰兒,是時候放手讓其獨立,「我知道幣安將繼續發展並憑藉其強大的後備力量而脫穎而出。」

去年11月,趙長鵬在X平台上發文承認犯錯。
去年11月,趙長鵬在X平台上發文承認犯錯。

曾是「華人首富」 

趙長鵬是加密貨幣圈的標誌性人物中第二個入獄者,已倒閉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FTX、有「薯條哥」之稱的創辦人Sam Bankman-Fried(SBF)因電匯欺詐及串謀欺詐等罪,在今年3月被判囚25年。

儘管趙長鵬的案件被廣為關注,但並不影響他的個人財產。據2022年1月彭博億萬富豪榜,趙長鵬以淨資產941億美元(約7,346億港元),超過了農夫山泉創始人鍾睒睒,一度成為「華人首富」。

彭博報道,隨著去年加密貨幣行業的復甦,趙長鵬淨資產增加250億美元(約1,955億港元),據彭博億萬富翁指數,目前趙長鵬在全球富豪中排名第42位。入獄後,趙長鵬將成為美國監獄史上最有錢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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