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駕車傷人判服務令及罰款

港聞
更新時間:16:42 2015-04-08 HKT
發佈時間:16:41 2015-04-08 HKT
20歲冷氣技工蕭嘉豐,於去年5月1日凌晨駕駛七人車駛至灣仔維景酒店對出時,撞到正橫過馬路的外籍男子後,不顧而去,外藉男子因多處骨折被送院治理。青年早前於區域法院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罪、意外後沒有報警及停車三罪,今被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3000元及停牌1年。

法官指被告撞到人後不顧而去,是嚴重的罪行,且更在候判期間駕駛車輛,違反保釋條件,顯示其守法意識低,惟考慮到被告已被還柙3星期,才予以輕判,並希望還柙期間可對被告產生震攝作用,讓他明白守法及承擔的重要性。

法庭記者:鄭創思